[发明专利]公共云中的数据保护和强制自我销毁无效
| 申请号: | 201210480303.9 | 申请日: | 2012-11-2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2387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03 | 
| 发明(设计)人: | 宗竞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乐买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L29/06 | 分类号: | H04L29/06;H04L29/08;G06F21/62 | 
| 代理公司: | 苏州威世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35 | 代理人: | 杨林洁 | 
| 地址: | 215123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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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公共 中的 数据 保护 强制 自我 销毁 | ||
1.公共云中的数据保护和强制自我销毁系统,包括接口模块、远程证言模块、密钥管理模块和计时模块,其中接口模块主要负责与用户的交互,解析用户的命令,同时防范伪造用户命令的攻击。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接口模块支持六种用户命令,包括新用户注册过程、新程序注册命令、程序运行命令,延长数据生命命令,销毁指定数据命令,以及销毁全部数据命令。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中密钥管理模块包括在接收到命令包后比较命令版本号是否比之前收到命令的版本号都要大,如果没有满足这一条件,则说明收到的命令为过期的命令或者是伪造的命令,该系统会拒绝响应这一命令。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在收到用户的数据销毁命令或者数据生命到期时,密钥管理模块会将对应的密钥从列表中删除,并通知上层的服务进程将正在运行的用户程序终止,并将磁盘上的密文数据删除。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系统,其中数据销毁是在数据生存时间达到用户指定时限时,且用户发送命令显示告知系统延长数据生存时间时进行。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如果上层服务进程没能在规定时间内终止用户进程,计时模块会进行强制数据销毁。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强制数据销毁操作会将用户进程的内存空间中的所有页面都进行清零,清零后程序将无法继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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