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含有山药的中药滋补品无效
申请号: | 201210461403.7 | 申请日: | 2012-11-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0541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21 |
发明(设计)人: | 张子瑜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连捌伍捌创新工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2G3/04 | 分类号: | C12G3/04;A61K36/8945;A61P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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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116000 辽宁***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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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含有 山药 中药 滋补品 | ||
1.一种含有山药的中药滋补品,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药滋补品的配方如下:人参、黄芪、灵芝、冬虫夏草和山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药滋补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各组分的质量份数为:人参1-5%、黄芪8-15%、灵芝5-10%、冬虫夏草15-25%、山药15-25%。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中药滋补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各组分的质量份数为:人参3-5%、黄芪8-10%、灵芝6-8%、冬虫夏草20-25%、山药20-25%。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中药滋补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各组分的质量份数为:人参4%、黄芪9%、灵芝7%、冬虫夏草22%、山药22%。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中药滋补品,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药滋补品是将人参、黄芪、灵芝、冬虫夏草和山药先在50℃下用米酒浸泡2天后,再在常温下浸泡10天得到的酒剂。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中药滋补品,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药滋补品是将所述酒剂蒸馏掉酒精成分后得到的膏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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