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烟花爆竹燃放器无效
| 申请号: | 201210451241.9 | 申请日: | 2012-11-1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2785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13 |
| 发明(设计)人: | 王又增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又增 |
| 主分类号: | F42B4/00 | 分类号: | F42B4/00 |
| 代理公司: | 济南诚智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5 | 代理人: | 王汝银 |
| 地址: | 250022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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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烟花爆竹 燃放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安全装置,具体地说是一种烟花爆竹燃放器。
背景技术
为了增添节日喜庆气氛,弘扬传统文化,在春节等节日时,将鞭炮挂在竹竿一端,操作者伸直手臂,将竹竿向身体外侧水平伸出,点燃的鞭炮噼啪作响,给人带来视觉和听觉的双重享受,所以放鞭炮便成为男女老少均喜闻乐见的必备项目,但据不完全统计,每年由于燃放烟花爆竹而出现的炸伤现象不计其数,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尤其对于未成年的儿童,自身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的能力有限,出现炸伤的事故更是层出不穷。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烟花爆竹燃放器,该燃放器具有保护操作者人身安全的功能。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烟花爆竹燃放器,包括蓄电池、壳体、控制器、音响、储气罐、燃气控制线、燃料管、支架、引芯、点火器、总开关和音响控制按钮,壳体内装有蓄电池及音响,控制器与蓄电池相连,壳体的前端设有储气罐,所述储气罐内装有液态燃料,在储气罐上设有燃料管,燃料管的末端为引芯,燃料管和引芯均固定在支架上,控制器的输出端为燃气控制线及点火器,燃气控制线及点火器的末端分别位于引芯处,在壳体上设有总开关及音响控制按钮。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因人体与火苗及待点燃物之间具有保持了一定距离,故可防止明火烧伤及被点燃的烟花爆竹炸伤,大大增强了燃放时的安全性,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蓄电池,2壳体,3控制器,4音响,5储气罐,6燃气控制线,7燃料管,8支架,9引芯,10点火器,11总开关,12音响控制按钮。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一种烟花爆竹燃放器,包括蓄电池1、壳体2、控制器3、音响4、储气罐5、燃气控制线6、燃料管7、支架8、引芯9、点火器10、总开关11和音响控制按钮12,壳体2内装有蓄电池1及音响4,控制器3与蓄电池1相连,壳体2的前端设有储气罐5,所述储气罐5内装有液态燃料,在储气罐5上设有燃料管7,燃料管7的末端为引芯9,燃料管7和引芯9均固定在支架8上,控制器3的输出端为燃气控制线6及点火器10,燃气控制线6及点火器10的末端分别位于引芯9处,在壳体2上设有总开关11及音响控制按钮12。
使用时,将待点燃的烟花爆竹等固定在合适的位置,手持壳体2,将引芯9处向身体外侧伸出,打开总开关11,储气罐5开启,燃料顺燃料管7到达引芯9,与此同时点火器10工作,点燃引芯9,从而引燃烟花爆竹;由于壳体2上设有音响4,控制器3的芯片中集成了多种声音信息,故蓄电池1供电,音响控制按钮12打开时可播放各类音乐或语言,更加烘托节日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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