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尔夫球杆头有效
申请号: | 201210449437.4 | 申请日: | 2012-11-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0019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15 |
发明(设计)人: | 土田厚志;角田幸介;柴健一郎 | 申请(专利权)人: | 雅马哈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3B53/04 | 分类号: | A63B53/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岳雪兰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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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尔夫球杆 | ||
1.一种高尔夫球杆头,包括:
形成杆头底面的杆头底面形成部件、
形成杆头顶面的杆头顶面形成部件、
位于所述杆头底面形成部件和所述杆头顶面形成部件的前方而形成球杆面的球杆面形成部件,
所述高尔夫球杆头在杆颈部位于所述杆头顶面的跟部侧的状态下,所述杆头底面形成部件、所述杆头顶面形成部件及所述球杆面形成部件相互接合,
该高尔夫球杆头的特征在于,
所述杆头底面形成部件与所述杆头顶面形成部件的接合位置在所述高尔夫球杆头的从尖端侧通过背部侧到所述跟部侧中间的侧面区域内,并设定为所述高尔夫球杆头的高度的1/4~1/2的范围内,
所述杆头顶面形成部件的75%以上为0.2mm~0.6mm的板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杆头顶面形成部件的75%以上为0.4mm~0.6mm的板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杆头顶面形成部件的与所述杆头底面形成部件的接合部的板厚大于0.6mm。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杆头顶面形成部件的与所述杆头底面形成部件的接合部的板厚为0.75mm。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杆头顶面形成部件的面积为所述杆头底面形成部件的面积的8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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