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芦荟化妆水无效
| 申请号: | 201210446170.3 | 申请日: | 2012-11-0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0827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06 |
| 发明(设计)人: | 不公告发明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沈阳信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K8/97 | 分类号: | A61K8/97;A61Q19/00;A61K8/34;A61K8/365;A61K8/44;A61K8/67;A61K8/92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110164 辽宁省沈阳***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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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芦荟 化妆水 | ||
1.一种芦荟化妆水,以下成分按照质量百分比计算,其特征在于:草莓汁提取液1%—3%,芦荟汁液2%—5%,单硬脂甘油酯0.5%—1%,丙三醇1%—5%,甘氨酸0.2%—0.5%,柠檬酸0.2%—0.5%,玫瑰油0.1%—0.5%,维他命E0.2%—0.5%,其余为矿泉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芦荟化妆水,其特征在于:本发明的优选质量百分比为:草莓汁提取液2%,芦荟汁液3%,单硬脂甘油酯0.8%,丙三醇3%,甘氨酸0.3%,柠檬酸0.35%,玫瑰油0.3%,维他命E0.3%,其余为矿泉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芦荟化妆水,其特征在于:本发明的优选质量百分比为:草莓汁提取液3%,芦荟汁液45%,单硬脂甘油酯0.5%,丙三醇4%,甘氨酸0.3%,柠檬酸0.3%,玫瑰油0.2%,维他命E0.4%,其余为矿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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