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三七玛卡(MACA)复方在治疗头晕、头痛、手脚麻木疾病上的应用无效
申请号: | 201210439709.2 | 申请日: | 2012-10-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8195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03 |
发明(设计)人: | 赵言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言林 |
主分类号: | A61K36/48 | 分类号: | A61K36/48;A61P25/04;A61P43/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57200 黑龙江省东宁***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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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三七 maca 复方 治疗 头晕 头痛 手脚 麻木 疾病 应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治疗头晕、头痛、手脚麻木的药物。
背景技术
现有各种治疗头晕、头痛、手脚麻木的药物存在药效不显著,仅短期止痛、无法消除长期头晕、头痛、手脚麻木的问题,或副作用大的缺点。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治疗头晕、头痛、手脚麻木效果显著,达到中、长期消除或减轻头晕、头痛、手脚麻木症状、副作用小的药物。
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是:
它由玛卡粉(MACA)(62%)、三七(28%)、葛根(10%)组成。
以加工12kg原料为例:玛卡粉(MACA)7.44kg、三七3.36kg、葛根1.2kg。
微晶纤维素:0.6kg(5%用量外加)
硬脂酸镁:60g(5%用量外加)
滑石粉:60g(5%用量外加)
水份:2.4%
溶散时限:30分钟
片重范围:0.65g-0.67g
本发明的技术效果是:口服一次2.5g-3g,一日二次。它在头晕、头痛、手脚麻木患者服用7-15天后头晕、头痛、手脚麻木现象开始减弱(高血压患者要控制血压,并应减少服用量,服用时间要相应地加长),30-60天约80%以上患者头晕、头痛、手脚麻木症状减轻,20%左右的患者头晕、头痛、手脚麻木消失。本配方经发明人十年观察发现:以120天为一个疗程,服用完后,85%以上患者对服用效果满意。
三七玛卡(MACA)复方在治疗头晕、头痛、手脚麻木疾病上的应用
三七玛卡(MACA)复方治疗头晕、头痛、手脚麻木症临床研究。
1、检验目的:
评价三七玛卡(MACA)复方治疗头晕、头痛、手脚麻木症及改善临床症状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实验设计:
患有头晕、头痛、手脚麻木症的136名患者进行服用三七玛卡(MACA)120天(一个疗程)。
3、试验人群:
符合头晕、头痛、手脚麻木症的40-80岁患者。
4、治疗方案:
患者接受120天的药物治疗,口服三七玛卡(MACA)每次2.5g-3g,每日二次。
5、结果:主要有效性指标
①疾病疗效
②安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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