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去除微污染水源中的臭味物质的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1210426294.5 | 申请日: | 2012-12-1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6395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13 | 
| 发明(设计)人: | 何仕均;俞江;王建龙;赖伟全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达胜加速器制造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2F1/30 | 分类号: | C02F1/30 | 
| 代理公司: | 南京纵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24 | 代理人: | 董建林 | 
| 地址: | 215214 江苏省苏州***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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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去除 污染 水源 中的 臭味 物质 装置 | ||
1.一种去除微污染水源中的臭味物质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蓄水箱(1),所述蓄水箱(1)一侧的上端部设有进水喷嘴(4),所述蓄水箱(1)的上方设置有电子束扫描窗(2),所述电子束扫描窗(2)上连接有电子加速器(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去除微污染水源中的臭味物质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水喷嘴(4)喷射出的水膜(6)的宽度小于电子束扫描窗(2)的扫描宽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去除微污染水源中的臭味物质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水喷嘴(4)喷射出的水流流速为1.0m/s-5.0m/s。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去除微污染水源中的臭味物质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水喷嘴(4)喷射出的水膜(6)的厚度小于或等于电子速的贯穿能力。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去除微污染水源中的臭味物质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蓄水箱(1)的下端部设有出水口(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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