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立体影像显示装置与显示立体影像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409167.4 | 申请日: | 2012-10-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7668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01 |
发明(设计)人: | 住尚树 | 申请(专利权)人: | 群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奇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22 | 分类号: | G02B27/22;H04N13/0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骆希聪 |
地址: | 518109 广东省深圳市宝***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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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立体 影像 显示装置 显示 方法 | ||
1.一种立体影像显示装置,包括:
一影像显示装置,包括一像素层,且该像素层具有多个右眼像素与多个左眼像素;
一立体装置位于该影像显示装置上,
其中每一所述右眼像素与每一所述左眼像素具有实质上相同的一宽度,
其中该立体装置与该像素层具有一空气中光学距离,以及
其中该宽度与该空气中光学距离之间的比例为1:Y,且Y小于4.1。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体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立体装置包括一柱状透镜层,且该柱状透镜层具有多个透镜。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立体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透镜实质上对准所述右眼像素的一者与所述左眼像素的一者。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立体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的顶部与该像素层的顶部之间具有该空气中光学距离。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体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立体装置包括一立体屏障,且该立体屏障具有一开口。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立体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开口实质上对准所述右眼像素的一者与所述左眼像素的一者之间的交界。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立体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立体屏障的顶部与该像素层的顶部之间具有该空气中光学距离。
8.一种显示立体影像的方法,包括:
提供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体影像显示装置给一观赏者;以及
自所述右眼像素显示一右眼影像,使该右眼影像穿过该立体装置后到达该观赏者的右眼,并自该左眼像素显示一左眼影像,使该左眼影像穿过该立体装置后到达该观赏者的左眼,
其中该观赏者的右眼看到一第一区域于所述右眼像素上,且该观赏者的左眼看到一第二区域于所述左眼像素上,以及
其中该第一区域与该第二区域之间具有一中心间距,且该中心间距小于所述右眼像素与所述左眼像素的该宽度。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立体影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立体装置包括一柱状透镜层,且该柱状透镜层具有多个透镜。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立体影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透镜实质上对准所述右眼像素的一者与所述左眼像素的一者。
11.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立体影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立体装置包括一立体屏障,且该立体屏障具有一开口。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立体影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开口实质上对准所述右眼像素的一者与所述左眼像素的一者之间的交界。
13.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立体影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右眼像素与所述左眼像素的该宽度与该中心间距的比例为100:X,且X小于85。
14.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立体影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右眼像素与所述左眼像素的该宽度与该中心间距的比例为100:X,且X实质上等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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