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发送/接收系统和发送/接收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210377721.5 | 申请日: | 2012-10-0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99934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08 |
| 发明(设计)人: | 坪田浩和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施乐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H04B10/2575 | 分类号: | H04B10/257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112 | 代理人: | 陈源,李铭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发送 接收 系统 方法 | ||
1.一种发送/接收系统,其包括:
第一发送/接收设备,其包括:
第一发送部件,其在发送数据之前经由多个第一传输信道串行地发送第一链路建立信息,所述第一链路建立信息用于建立链路;以及
第二发送/接收设备,其包括:
第二发送部件,其在接收数据之前将第二链路建立信息经由第二传输信道串行地发送到所述第一发送/接收设备,所述第二链路建立信息用于建立链路,
多个链路建立部件,所述多个链路建立部件中的每一个是针对所述多个第一传输信道中的对应的一个第一传输信道而设置的,并且基于已从所述第一发送/接收设备的所述第一发送部件发送的第一链路建立信息来在对应的第一传输信道中建立链路,以及
控制器,当所述多个链路建立部件已在所述多个第一传输信道的全部第一传输信道中建立了链路时,所述控制器使得所述第二发送部件发送所述第二链路建立信息,以便使得所述第一发送/接收设备在所述第二传输信道中建立链路,
其中,所述多个第一传输信道和所述第二传输信道是通过其传输光信号的光传输信道,
其中,所述第一发送/接收设备的所述第一发送部件包括:
多个光信号发送单元,在所述第一链路建立信息被发送之前,所述多个光信号发送单元使用每单位时间的光功率比在发送所述第一链路建立信息的情况下的每单位时间的光功率小的光信号来经由所述多个第一传输信道串行地发送验证信息,所述验证信息用于验证并且不同于所述第一链路建立信息,以及
光信号接收单元,其接收已从所述第二发送/接收设备经由所述第二传输信道串行地发送的光信号,并且
其中,所述第二发送/接收设备的第二发送部件包括:
光信号发送部件,在所述第二链路建立信息被发送之前,所述光信号发送部件使用每单位时间的光功率比在发送所述第二链路建立信息的情况下的每单位时间的光功率小的光信号来经由所述第二传输信道串行地发送验证信息,所述验证信息用于验证并且不同于所述第二链路建立信息,以及
多个光信号接收部件,其接收已从所述第一发送/接收设备经由所述多个第一传输信道串行地发送的光信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送/接收系统,其中,所述第一传输信道的数量和所述第二传输信道的数量彼此不同。
3.一种发送/接收方法,包括:
在发送数据之前经由多个第一传输信道从第一发送/接收设备的第一发送部件串行地发送第一链路建立信息,该第一链路建立信息用于建立链路;
在接收数据之前经由第二传输信道从第二发送/接收设备的第二发送部件串行地发送第二链路建立信息到所述第一发送/接收设备,该第二链路建立信息用于建立链路;
基于已从所述第一发送/接收设备的所述第一发送部件发送的第一链路建立信息,在所述多个第一传输信道中的每个第一传输信道中建立链路;以及
当已在所述多个第一传输信道的全部第一传输信道中建立了链路时,执行使得所述第二发送部件发送所述第二链路建立信息的控制,以使得所述第一发送/接收设备在所述第二传输信道中建立链路,其中,所述多个第一传输信道和所述第二传输信道是通过其传输光信号的光传输信道,
其中,所述从第一发送/接收设备的第一发送部件串行地发送第一链路建立信息包括:
在所述第一链路建立信息被发送之前,通过多个光信号发送单元,使用每单位时间的光功率比在发送所述第一链路建立信息的情况下的每单位时间的光功率小的光信号来经由所述多个第一传输信道串行地发送验证信息,所述验证信息用于验证并且不同于所述第一链路建立信息,以及
通过光信号接收单元接收已从所述第二发送/接收设备经由所述第二传输信道串行地发送的光信号,并且
其中,所述从第二发送/接收设备的第二发送部件串行地发送第二链路建立信息包括:
在所述第二链路建立信息被发送之前,通过光信号发送部件,使用每单位时间的光功率比在发送所述第二链路建立信息的情况下的每单位时间的光功率小的光信号来经由所述第二传输信道串行地发送验证信息,所述验证信息用于验证并且不同于所述第二链路建立信息,以及
通过多个光信号接收部件接收已从所述第一发送/接收设备经由所述多个第一传输信道串行地发送的光信号。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富士施乐株式会社,未经富士施乐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377721.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