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局部用防晒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76845.1 | 申请日: | 2012-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2785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10 |
发明(设计)人: | S·戴利;S·托克格茨-英格兰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强生消费者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37 | 分类号: | A61K8/37;A61K8/35;A61K8/34;A61Q17/04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张静 |
地址: | 美国新***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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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局部 防晒 组合 | ||
1.一种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
至少10重量%的C2或C3单醇;
有机UV-过滤剂;
包含一种或多种油的油部分,其中所述油部分可与所述C2或C3单醇混溶,其中所述油部分与水的界面张力大于9且小于32.5,并且
其中所述组合物中所述油部分相对于所述油部分加所述C2或C3单醇的体积分数为约0.33或更高,其中所述UV-过滤剂选择为使得所述组合物包含约1.5重量%或更少的溶解在其中的固态有机UV-过滤剂,且其中所述组合物基本无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10%至约67%的所述C2或C3单醇。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15%至约57%的所述C2或C3单醇。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20%至约57%的所述C2或C3单醇。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油部分与水的界面张力为约11.6至约32.5。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油部分与水的界面张力等于或大于己二酸二异丙酯的界面张力,并且等于或小于C12-C15烷基苯甲酸酯的界面张力。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油部分与水的界面张力为约11.6至约30。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油部分与水的界面张力为约11.6至约25。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油部分与水的界面张力为约11.6至约20。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油部分相对于所述油部分加所述C2或C3单醇的体积分数为约0.33至约0.90。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油相对于油加C2或C3单醇的体积分数高于0.40而低于约0.80。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油相对于油加C2或C3单醇的体积分数为约0.53至约0.65。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不溶于油的成膜聚合物。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不溶于油的成膜聚合物。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固态有机UV-过滤剂选自阿伏苯宗和氧苯酮。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固态有机UV-过滤剂包含约1%或更少的氧苯酮。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约0.5%至约1.5%的溶解在其中的所述固态有机UV-过滤剂。
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油部分包含液态有机UV-过滤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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