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按照网络视频播放量进行计费分成的方法及其系统有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210372127.7 申请日: 2012-09-29
公开(公告)号: CN102946554A 公开(公告)日: 2013-02-27
发明(设计)人: 孙树杰;姚健;潘柏宇;卢述奇 申请(专利权)人: 合一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H04N21/2543 分类号: H04N21/2543;H04N21/6437
代理公司: 暂无信息 代理人: 暂无信息
地址: 100080 北京市海淀区*** 国省代码: 北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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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一种 按照 网络 视频 放量 进行 计费 分成 方法 及其 系统
【说明书】:

技术领域

发明涉及一种按照网络视频播放量进行计费分成的方法及其系统,尤其涉及利用流媒体进行网络视频播放的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中国引进国外大片的数量和步伐加快,以国外6大版权商为主的SVOD分成规则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的需要,同时国内对于付费网络视频刚处于起步阶段,对分成模式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六大网络视频内容提供方SVOD业务分成模式单一,无法根据实际网络视频播放量来计算费用。现有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是系统复杂度变大,扩展性受限。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按照网络视频播放量进行计费分成的方法及其系统,根据本发明,能够减轻计费系统的计算复杂度,增强扩展性。本发明构建了简单、可靠、大数据量传输的系统。

发明内容

鉴于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按照网络视频播放量进行计费分成的方法及其系统。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按照网络视频播放量进行计费分成的系统,该系统包括以下单元:订单统计单元,存储有包月订单数量和对应的包月订单费用及每个包月订单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通道分成单元,存储通道费用数值或比例;网络视频播放器,用于利用RTMP实时消息传送协议流媒体技术播放网络视频信息;流量记录单元,用于记录网络视频内容提供方的节目播放量以及总网络视频播放量;计费单元,调取订单统计单元、通道分成单元、流量记录单元中存储的数据,计算获得每个网络视频内容提供方的费用。

进一步,所述系统的计费单元采用标准HTTP方式通过标准化接口调取数据。

进一步,对计费单元要调取的数据进行数字签名,待签名数据按照以下方式组装成字符串:待签名数据分配有参数名,按照参数名字符升序排列,如果有重复参数名,再按照参数值的升序排列,所有参数按照上面的排序用某一字符连接起来,计费单元为订单统计单元、通道分成单元、流量记录单元分别分配一个随机字符串作为签名密钥,采用信息摘要MD5算法来进行数字签名形成页面数据,订单统计单元、通道分成单元、流量记录单元分别将页面数据发送给计费单元。

进一步,计费单元在收到页面请求后,取出页面数据中的各个参数,用信息摘要MD5算法以及签名密钥来进行计算,比对计算结果是否一致,一致则采用该数据,不一致则丢弃。

进一步,所述的系统的计费单元根据下式计算每个包月订单中网络视频内容提供方的分成费用:(网络视频内容提供方的节目播放量/网络视频总播放流量)*(包月订单费用-通道分成)*(当月服务比例),其中当月服务比例为包月订单开始时间至当月最后一天天数/当月包括的天数。

此外,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按照网络视频播放量进行计费分成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步骤(1)将包月订单数量和对应的包月订单费用、每个包月订单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存储在订单统计单元;步骤(2)将通道费用数值或比例存储在通道分成单元;步骤(3)通过网络视频播放器利用RTMP实时消息传送协议流媒体技术播放网络视频信息;步骤(4)通过流量记录单元记录网络视频内容提供方的节目播放量以及总网络视频播放量;步骤(5)通过计费单元调取订单统计单元、通道分成单元、流量记录单元中存储的数据,计算获得每个网络视频内容提供方的费用。

进一步,本发明所述的方法还包括计费单元采用标准HTTP方式通过标准化接口调取数据。

进一步,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对计费单元要调取的数据进行数字签名,待签名数据按照以下方式组装成字符串:待签名数据分配有参数名,按照参数名字符升序排列,如果有重复参数名,再按照参数值的升序排列,所有参数按照上面的排序用某一字符连接起来,计费单元为订单统计单元、通道分成单元、流量记录单元分别分配一个随机字符串作为签名密钥,采用信息摘要MD5算法来进行数字签名形成页面数据,订单统计单元、通道分成单元、流量记录单元分别将页面数据发送给计费单元。

进一步,计费单元在收到页面请求后,取出页面数据中的各个参数,用信息摘要MD5算法以及签名密钥来进行计算,比对计算结果是否一致,一致则采用该数据,不一致则丢弃。

进一步,所述的方法还包括计费单元根据下式计算每个包月订单中的网络视频内容提供方分成费用:(网络视频内容提供方的节目播放量/网络视频总播放流量)×(包月订单费用-通道分成)*(当月服务比例),其中当月服务比例为包月订单开始时间至当月最后一天天数/当月包括的天数。

本发明所述的具有以下优点:能够减轻计费系统的计算复杂度,增强扩展性。本发明构建了简单、可靠、大数据量传输的系统。

附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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