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数字教室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57435.2 | 申请日: | 2012-09-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3513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10 |
发明(设计)人: | 孔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海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B5/12 | 分类号: | G09B5/1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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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数字 教室 | ||
1.一种数字教室,其特征在于,包括教学端、网络通讯端、多个学习端和云端服务器;所述教学端通过网络通讯端与学习端通讯连接,所述云端服务器与网络通讯端连接,所述云端服务器中存储有应用程序包和资源库,所述教学端和学习端通过网络通讯端从云端服务器中加载并运行应用程序包和资源库,所述教学端与学习端或者学习端与学习端之间利用网络通讯端进行通信且进行信息交互;所述资源库为可编辑、可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字教室,其特征在于,所述教学端包括投影仪、电子白板、电脑、中控系统、音箱、UPS电源;所述电子白板、投影仪、电脑和音箱分别与中控系统电连接,所述中控系统与UPS电源电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字教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网络通讯端为局域网或者广域网。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字教室,其特征在于,所述学习端为电子课桌。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数字教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课桌通过局域网与教学端进行数据交换。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数字教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课桌通过互联网与第三方手机或电脑进行信息交换。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数字教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课桌为桌面具有触控功能的电子课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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