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打入工具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45431.2 | 申请日: | 2012-09-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2870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05 |
发明(设计)人: | 森冈康浩;西土典之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牧田 |
主分类号: | B25C1/08 | 分类号: | B25C1/08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王轶;李洋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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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打入 工具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具备打击器引导件的打入工具,该打击器引导件在打入钉等打入部件时,对该打入部件以及将该打入部件打入的打击器进行引导。
背景技术
以往,作为打入工具,公知有将作为打入部件的钉朝向打入对象打入的打钉机。这样的打钉机构成为能够在所具备的钉匣中装填多根钉。这样的多根钉通过由适当的树脂成型的带状的连结部件以适当的数量(例如10根)而被捆起来。通过利用打击器顶出被捆成这样的钉,使得该钉与接下来被打入的钉之间进行捆束的捆束树脂带断裂从而将钉打入到打入对象。
以下,将被该捆束树脂带捆束的钉称为“捆束钉”,将被打入到打入对象的钉称为“打入钉”,将从该捆束钉依次被打入而剩下的最后1个钉称为“最后钉”。
另外,在这样的打钉机中,在法律制度的安全指导下,打击器引导件构成为,将该打击器引导件的发射前端形成为触头(contact top),且只有是在将该触头按压到打入对象的情况下,才能够将钉打入。具体地构成为,若将触头按压到打入对象,则打击器引导件朝作为打钉机主体侧的基端侧移动,从而检测为触头已按压到打入对象上。这样,在这种打钉机中,只要是在将触头按压到打入对象的情况下,就能够钉钉子。
参考文献1:日本特许第3520754号
参考文献2:日本特许第4047988号
另一方面,被装填于打击器引导件内部的捆束钉在不是上述的最后钉的情况下,经由上述的捆束树脂带而受到来自接下来被打入的捆束钉的支承。即,装填于打击器引导件内部的捆束钉受到经由该捆束树脂带而捆束的捆束钉彼此的支承,从而能够将打入钉定位于该打击器引导件内部正确的打入位置来进行支承。
然而,在如上所述那样被装填于打击器引导件内部的捆束钉成为上述的最后钉的情况下,无法受到经由捆束树脂带捆束的捆束钉彼此的支承。这样一来,无法将打入钉定位于该打击器引导件内部正确的打入位置来进行支承。
因此,若利用能够检测上述的打击器引导件的接触的构造来使打击器引导件移动,则无法受到经由捆束树脂带而捆束的捆束钉彼此的支承的最后钉受到该移动的影响而从打击器引导件内部正确的打入位置偏离,从而该最后钉可能从打入嘴内露到外部,或与接下来的钉重叠地打入。
发明内容
本发明是鉴于上述情况而完成的,本发明要解决的问题是,在具备如下的打入工具中,即具备该在打入钉等打入部件时,对该打入部件以及将该打入部件打入的打击器进行引导的打击器引导件的打入工具中,例如即使是在以将打击器引导件的发射前端按压于打入对象而使打击器引导件从该发射前端朝作为打入工具主体侧的基端侧移动的方式将打击器引导件构成为可动式的情况下,也能够将最后的打入部件(最后钉)定位于打击器引导件内部正确的打入位置来进行支承。
为了解决上述的问题,本发明所涉及的打入工具采用以下结构。
即,本发明的第一发明所涉及的打入工具具备打击器引导件,该打击器引导件在打入钉等打入部件时,一起对该打入部件以及用于打入该打入部件的打击器进行引导,该打入工具的特征在于,上述打击器引导件构成为能够相对于打入工具主体而相对移动的可动式,在上述打击器引导件的内部设置有打入部件保持机构,该打入部件保持机构不受该打击器引导件相对于上述打入工具主体的相对移动的影响地预先将上述打入部件保持于该打击器引导件的内部的打入位置直到被上述打击器打入。
根据该第一发明所涉及的打入工具,打击器引导件构成为能够相对于打入工具主体相对移动的可动式的打击器引导件,所以在将钉等打入部件打入时,在使打击器引导件的发射前端压接到打入对象的情况下,通过使打击器引导件相对于打入工具主体相对移动,能够检测该压接状态。这里,在该打击器引导件的内部设置有打入部件保持机构,该打入部件保持机构不受打击器引导件相对于打入工具主体的相对移动的影响地预先将打入部件保持于打击器引导件的内部的打入位置直到被打击器打入。由此,即使在这样将打击器引导件的发射前端按压于打入对象而使打击器引导件从发射前端朝作为工具主体侧的基端侧移动的情况下,也能够利用打入部件保持机构使最后的打入部件(最后钉)定位于打击器引导件内部正确的打入位置并进行支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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