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应用于移动终端的视频配音方法及该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39942.3 | 申请日: | 2012-09-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6886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1-09 |
发明(设计)人: | 汤子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富年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62 | 分类号: | H04N5/262;H04N5/265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89 北京市海淀***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应用于 移动 终端 视频 配音 方法 设备 | ||
1.一种应用于移动终端的视频配音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配音步骤;
音源提取步骤;
混音步骤;
视频提取步骤,从源视频中提取不含音频的纯视频;
视频合成步骤,将所述纯视频与所述混音合成新视频;
视频发布步骤;
所述配音步骤为:在播放视频文件的过程中,当接收到显示配音的录音按键发生长按事件时,开始为所述视频文件配音;
在播放视频文件过程中,当停止录音按键的长按事件时,停止为所述视频文件配音。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配音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音源提取步骤是从源视频和配音音源按比例提取音源。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配音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混音步骤是将按比例从源视频和配音音源提取的音源进行混音后,然后输出混音。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配音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音方法还包括下述的一种或几种:
保存步骤,用于将配音的视频保存;
重做步骤,用于重新配音;
试听步骤,用于试听配音效果;
在所述配音方法之前、之中、之后,进行配乐、剪辑或特效处理。
5.一种移动终端,包括:
显示屏:用于显示应用界面和/或接收操作;
视频播放模块:用于播放、预览视频文件;
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配音模块:
音频提取模块:
混音模块:用于控制提取音源的比例;
视频提取模块:用于从源视频中提取纯视频;
合成模块:用于合并所述纯视频、混音而得到配音后的新视频;
发布模块:用于发布已配音的视频文件。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
保存模块:用于保存已配音的视频文件;
试听模块:用于试听配音效果;
音源比例选择模块:用于音源比例状态选择;
参数修改模块:用于根据源视频文件名称对生成的已配音的视频文件重新命名,并修改所述已配音的视频文件或者所述已配音的视频文件所属的文件夹中的至少一种的属性。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音状态提示模块至少包括以下任一种模块:
第一输出提示模块:用于在所述移动终端的显示屏显示配音进度;
第二输出提示模块:用于在所述手机的显示屏显示配音状态;
第三输出提示模块:用于使所述视频轨迹条在开始配音的前后发生颜色变化。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富年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北京富年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339942.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新型柴油机缸体
- 下一篇:一种具有微孔结构的建筑板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