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净化室内空气污染的饰品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39034.4 | 申请日: | 2012-09-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0318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17 |
发明(设计)人: | 梁岩;方孝贤;童国秀 | 申请(专利权)人: | 方孝贤 |
主分类号: | B01D53/86 | 分类号: | B01D53/86;B01D53/72;B01D53/58;A61L9/01;A61L101/46 |
代理公司: | 湖北武汉永嘉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2102 | 代理人: | 王守仁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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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净化 室内 空气污染 饰品 | ||
1.一种净化室内空气污染的饰品,其特征是在传统饰品的基础上,将其全部或部分表面、内衬或装饰物采用含电荷传输型催化剂的硅橡胶整理液整理过的功能性织物,由此制成净化室内空气污染的饰品;所述硅橡胶整理液是由质量百分比的成分混合配制而成:催化剂1.5–5%,单组份室温硫化硅橡胶95–98.5%。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净化室内空气污染的饰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剂是一种电荷传输型催化剂。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净化室内空气污染的饰品,其特征在于每个饰品所用功能性织物面积≥0.08平方米,所含电荷传输型催化剂的硅橡胶整理液的质量百分比≥1.5%。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净化室内空气污染的饰品,其特征在于饰品是抱枕、枕头、玩具或小挂件。
5. 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净化室内空气污染的饰品,其特征在于饰品的造型物是花球、艺术品、卡通人物、水果、植物、动物造型中的一种,或多种。
6. 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饰品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饰品在净化室内或汽车内的空气污染中的应用。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饰品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饰品在美化室内或汽车内的环境的同时,消除该室内或汽车内的异味,降解有毒挥发性气体,该有毒挥发性气体为甲醛、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苯、二氧杂环乙烷、二甲硫醚、三氯甲烷、苯、氨水、乙醛、三氯甲烷中的一种,或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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