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210327644.2 | 申请日: | 2012-09-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9079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1-13 |
发明(设计)人: | 洪国强;黄杰超;刘适嘉;陈长志;洪振达 | 申请(专利权)人: | 仁宝电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Q1/52 | 分类号: | H01Q1/52;H01Q2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王宝筠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有关于一种电子装置,且特别是有关于一种具有天线的电子装置。
背景技术
由于无线通讯讯号质量、可靠度与传输速度需求的不断提升,导致了多天线系统,例如:场型切换天线(Pattern Switchable or Beam-Steering Antenna)系统或者多输入多输出天线(MIMO Antenna,Multi-input Multi-output Antenna)系统技术的发展。举例说明,目前无线局域网络(Wireless Local Area Network,WLAN)系统频段(2400~2484MHz,84MHz)的MIMO天线技术(IEEE 802.11n)已能成功应用于产品当中,例如:笔记型计算机(notebook computer)、手持式通讯装置或者无线桥接器(Wireless Access Point)等产品。在传统的笔记型计算机设计中,MIMO天线是配置于显示屏幕上方,且显示屏幕的材质为非金属材料,因此可通过增加两天线之间的距离来达到高隔离度(isolation)的需求,避免共振频段相同的两天线产生相互干扰的现象。
然而,近年来一些笔记型计算机的底座及盖体的机壳皆采用金属材料而具有导电性,且MIMO天线依设计上的需求而配置于邻近底座与盖体枢接处的位置。在此配置方式之下,由于底座及盖体具导电性而能够传递讯号,因此共振频段相同的两天线的讯号会透过底座及盖体而彼此干扰,即使增加两天线之间的距离亦无法达到高隔离度的需求。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种电子装置,可使其天线单元达到高隔离度的需求。
本发明提出一种电子装置,包括一第一壳体、一第二壳体、一连接单元、一天线单元及一隔离单元。第一壳体的材质包括导电材料。第二壳体的材质包括导电材料。连接单元包括二连接部,连接于第一壳体与第二壳体。天线单元包括一第一天线及一第二天线。第一天线与第二天线分别对应二连接部而配置于第一壳体或第二壳体。隔离单元配置于第一天线与第二天线之间且包括至少一隔离导体。隔离导体连接于第一壳体并往第二壳体延伸,而使第一壳体与第二壳体透过隔离导体形成一导通电路。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电子装置包括相互枢接的一底座及一盖体,其中第一壳体及第二壳体的其中之一为盖体的一上盖或盖体的一下盖,第一壳体及第二壳体的其中之一为底座的一上壳或底座的一下壳。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隔离导体的两端分别连接第一壳体及第二壳体。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隔离导体的一端连接于第一壳体,隔离导体的另一端与第二壳体之间具有间距,且隔离导体与第二壳体等效一电容。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隔离导体呈L型。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第一天线的共振频段与第二天线的共振频段相同。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至少一隔离导体的数量为多个,且这些隔离导体间隔地配置。
基于上述,本发明的隔离导体配置于第一天线与第二天线之间,且电子装置的第一壳体与第二壳体透过隔离导体而形成导通电路。藉此,即使第一壳体与第二壳体具导电性而能够传递讯号,第一天线与第二天线的讯号会通过所述导通电路的隔离而不致彼此干扰,使天线单元可达到高隔离度的需求。
为让本发明的上述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实施例,并配合所附图式作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电子装置的立体图。
图2为图1的电子装置的局部放大图。
图3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电子装置的立体图。
图4为图3的电子装置的局部放大图。
图5为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的电子装置的局部示意图。
主要组件符号说明
100、200、300:电子装置
100a、200a:盖体
100b、200b:底座
110、210:第一壳体
120、220:第二壳体
130、230:天线单元
132、232、310:第一天线
134、234、320:第二天线
140、240:隔离单元
142、242、330:隔离导体
150、250:连接单元
152、154、252、254:连接部
300a:外壳
340:机壳
D:间距
具体实施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仁宝电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仁宝电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327644.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