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视频和/或音频装置及其使用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210310636.7 | 申请日: | 2012-08-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91308B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28 |
发明(设计)人: | J·J·鲁滨斯基;P·M·杰敏;M·辛普森;M·比克尔顿;M·J·肖 | 申请(专利权)人: | 丹尼布林克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29/08 | 分类号: | H04L29/08;H04L29/06;H04N7/14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邢德杰 |
地址: | 美国特***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视频 音频 装置 及其 使用方法 | ||
1.视频和/或音频装置,所述视频和/或音频装置包括视频和/或音频采集装置,所述视频和/或音频采集装置用于由第一使用者采集一个或多个图像和/或音频信号并且产生实时视频和/或音频数据;通信装置,所述通信装置用于传送所述视频和/或音频数据至远程处理装置;以及检视装置,所述检视装置用于允许第二使用者经由所述远程处理装置访问所述视频和/或音频数据,并且经由基于互联网的应用程序实时检视和/或收听所述视频和/或音频数据,所述基于互联网的应用程序在所述检视装置上提供或与所述检视装置相关联,所述视频和/或音频装置能够由所述第一使用者不引人注目地穿戴,
其中所述通信装置包括互联网连接装置或互联网连接器、路由器、WIFI或无线路由器;
其中控制装置或控制器与所述基于互联网的应用程序、所述检视装置和/或所述视频和/或音频采集装置相关联,以便播放、倒退、快进、和/或暂停所接收的一个或多个音频和/或视频数据流;对所述一个或多个音频和/或视频数据流的控制包括视频数据流的清晰度、视频数据流的帧频、视频数据流的缓冲和/或视频和/或音频数据流的实时重放。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和/或音频装置,其特在于,所述的装置是允许采集一个或多个视频图像以及任选的一个或多个音频信号的视频装置。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和/或音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和/或音频采集装置是能够采集和/或记录一个或多个实时视觉和/或音频信号的电子装置、相机和/或麦克风、包括摄影机和/或麦克风的移动电话或摄影机。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和/或音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和/或音频采集装置具有内置的或与其相关联的存储装置,以允许存储至少一个或多个已采集的视频和/或音频信号或数据。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和/或音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和/或音频采集装置具有传统的视频/音频采集装置、网络摄像头、手机相机或iPhone的视觉外观,或者所述视频和/或音频采集装置是符合所述第一使用者穿戴的服装、珠宝、眼镜、头饰、帽子、耳环或项链的形状、形式和/或与所述第一使用者穿戴的上述各项相关联的。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和/或音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装置设置在所述视频和/或音频采集装置上、与所述视频和/或音频采集装置成为一体、或者与所述视频和/或音频采集装置相关联。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和/或音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装置与所述视频和/或音频采集装置和/或处理装置分开设置或远离所述视频和/或音频采集装置和/或处理装置。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和/或音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远程处理装置包括一个或多个计算机或互联网服务器,用于接收、储存和/或处理实况视频和/或音频数据。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和/或音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远程处理装置配置成允许发布或转发所述视频和/或音频数据至互联网网站、互联网位置或网站。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和/或音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检视装置包括电视机、移动电话、计算机、平板电脑、电子处理装置、收听装置或扬声器装置。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和/或音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互联网的应用程序配置成允许所述第二使用者观看和/或收听经由所述基于互联网的应用程序存储的非实况或预先录制的视频和/或音频数据。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和/或音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用于提供视频和/或音频的社交网络服务。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丹尼布林克斯有限公司,未经丹尼布林克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310636.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