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联系人电话号码更新方法、装置及移动终端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08643.3 | 申请日: | 2012-08-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6880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1-09 |
发明(设计)人: | 段启智 | 申请(专利权)人: |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275 | 分类号: | H04M1/275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宋合成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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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联系人 电话号码 更新 方法 装置 移动 终端 | ||
1.一种用于移动终端的联系人电话号码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判断接收到的短信是否是关于联系人电话号码更新的短信;
如果是,则判断所述短信是否来自所述移动终端中存储的已有联系人;以及
如果所述短信来自已有联系人中的第一联系人,则提取所述短信中的第一电话号码并提示用所述第一电话号码更新所述第一联系人的电话号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步骤:
如果所述短信不是来自已有联系人中的第一联系人而是来自陌生人,则提取所述短信中的姓名;
如果所述姓名与已有联系人中的第二联系人匹配,则提示用发送所述短信的号码更新所述第二联系人;以及
如果所述姓名与已有联系人中的任何联系人都不匹配,则提示新建联系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断接收到的短信是否是关于联系人电话号码更新的短信的步骤包括:
判断所述短信的长度是否超过预定长度;
如果是,则判断所述短信中是否包括预定关键字;以及
如果所述短信中包括预定关键字,则判断接收到的短信是关于联系人电话号码更新的短信;
如果所述短信的长度不超过预定长度或所述短信中不包括预定关键字,则判断接收到的短信不是关于联系人电话号码更新的短信。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定长度是5个字节,所述预定关键字包括“新号”、“换号”或“电话号码变更”。
5.根据权利要求2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步骤:
如果所述短信来自陌生人,判断发送所述短信的号码是否是个人移动号码;
如果是,则提取所述短信中的姓名;以及
如果不是,则提示所述短信的号码不是个人移动号码。
6.一种用于移动终端的联系人电话号码更新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判断模块,所述第一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接收到的短信是否是关于联系人电话号码更新的短信;
第二判断模块,所述第二判断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一判断模块判断接收到的短信是关于联系人电话号码更新的短信时,判断所述短信是否来自所述移动终端中存储的已有联系人;以及
第一提取模块,所述第一提取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二判断模块判断所述短信来自已有联系人中的第一联系人时,提取所述短信中的第一电话号码并提示用所述第一电话号码更新所述第一联系人的电话号码。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第二提取模块,所述第二提取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二判断模块判断所述短信不是来自已有联系人中的第一联系人而是来自陌生人时,提取所述短信中的姓名;
第一提示模块,所述第一提示模块用于在所述姓名与已有联系人中的第二联系人匹配时,提示用发送所述短信的号码更新所述第二联系人;以及
第二提示模块,所述第二提示模块用于在所述姓名与已有联系人中的任何联系人都不匹配时,提示新建联系人。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判断模块用于:
判断所述短信的长度是否超过预定长度;
如果是,则判断所述短信中是否包括预定关键字;以及
如果所述短信中包括预定关键字,则判断接收到的短信是否是关于联系人电话号码更新的短信;
如果所述短信的长度不超过预定长度或所述短信中不包括预定关键字,则判断接收到的短信不是关于联系人电话号码更新的短信。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定长度是5个字节,所述预定关键字包括“新号”、“换号”或“电话号码变更”。
10.根据权利要求7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第三判断模块,所述第三判断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二判断模块判断所述短信来自陌生人时,判断发送所述短信的号码是否是个人移动号码;
第三提取模块,所述第三提取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三判断模块判断发送所述短信的号码是个人移动号码时,提取所述短信中的姓名;以及
第三提示模块,所述第三提示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三判断模块判断发送所述短信的号码不是个人移动号码时,提示所述短信的号码不是个人移动号码。
11.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包括根据权利要求6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联系人电话号码更新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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