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视频播放方法、装置在审
| 申请号: | 201210301963.6 | 申请日: | 2012-08-2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4360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26 |
| 发明(设计)人: | 王士猛 | 申请(专利权)人: |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21/438 | 分类号: | H04N21/438;H04N21/643 |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44237 | 代理人: | 张全文 |
| 地址: | 516001 广东省惠州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视频 播放 方法 装置 | ||
1.一种视频播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从媒体服务端获取视频推荐列表;
预先下载所述视频推荐列表中的视频节目数据;
接收到视频播放指令后,播放所述视频播放指令选中的视频节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到视频播放指令后,播放选中的视频节目步骤之后,还包括:
接收到视频退出指令后,从视频退出点后继续下载部分或全部视频内容数据;
接收到视频再次播放指令后,从上次视频退出点继续播放所述视频节目。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从媒体服务端获取视频推荐列表步骤,具体包括:
向媒体服务端发送列表请求命令;
接收媒体服务端返回的视频推荐列表;
清空上次保存的视频推荐列表,并保存媒体服务端返回的视频推荐列表。
4.如权利要求3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媒体服务端返回的视频推荐列表步骤之后,还包括:
删除上次保存的视频推荐列表中存在、而新视频推荐列表中不存在的视频节目所对应的视频预下载文件。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先下载所述视频推荐列表中的视频节目数据步骤,具体包括:
获取视频推荐列表中节目的网络地址;
向所述网络地址发送HTTP超文本传送协议连接请求并建立数据连接;
获取返回的各个视频文件的大小数值,并从数据连接中预先下载所述各个视频文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数据内容;
将下载到的视频文件数据保存在预定的文件夹中。
6.如权利要求2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到视频退出指令后,从视频退出点后继续下载部分或全部视频内容数据步骤,具体包括:
获得视频退出点对应的视频已播数值;
判断所述视频已播数值是否小于所述视频的预下载量;
当判断否时,向所述视频的网络地址发送带视频已播数值参数的HTTP连接请求并建立数据连接;
从所述数据连接中继续下载部分或全部视频内容数据;
将下载到的视频文件数据保存在预定的文件夹中。
7.如权利要求6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继续下载量M=(S–A)/10+10,其中,S为播放的视频文件大小数值,A为视频已播数值。
8.一种视频播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列表获取单元,用于从媒体服务端获取视频推荐列表;
视频下载单元,用于预先下载所述视频推荐列表中的视频节目数据;
视频播放单元,用于接收到视频播放指令后,播放所述视频播放指令选中的视频节目。
9.如权利要求8所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下载单元还用于在接收到视频退出指令后,从视频退出点后继续下载部分或全部视频内容数据;所述视频播放单元还用于在接收到视频再次播放指令后,从上次视频退出点继续播放所述视频节目。
10.如权利要求8或9所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列表获取单元包括:
请求发送模块,用于向媒体服务端发送列表请求命令;
列表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媒体服务端返回的视频推荐列表;
列表保存模块,用于清空上次保存的视频推荐列表,并保存媒体服务端返回的视频推荐列表。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列表获取单元还包括:
下载文件删除模块,用于删除上次保存的视频推荐列表中存在、而新视频推荐列表中不存在的视频节目所对应的预下载文件。
12.如权利要求8或9所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下载单元包括:
网络地址获取模块,用于获取视频推荐列表中节目的网络地址;
连接请求模块,用于向所述网络地址发送HTTP超文本传送协议连接请求并建立数据连接;
视频下载模块,用于获取返回的各个视频文件的大小数值,并从数据连接中预先下载所述各个视频文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数据内容;
视频保存模块,用于将下载到的视频文件数据保存在预定的文件夹中。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下载单元还包括:
已播数值获取模块,用于获得视频退出点对应的视频已播数值;
再下载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视频已播数值是否小于所述视频的预下载量;
所述视频下载模块还用于当需要继续下载视频数据时,从建立的数据连接中继续下载部分或全部视频内容数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301963.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