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照明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210277477.5 | 申请日: | 2012-08-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5441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06 |
发明(设计)人: | 中村恭平;山内哲;冈田敏纯;山冈裕幸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1S8/04 | 分类号: | F21S8/04;F21V8/00;F21V5/08;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刘佳斐;蔡胜利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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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设备 | ||
1.一种照明设备,包括:
光源;
导光板,它引导来自该光源的光;
壳体,它保持该光源和该导光板;及
设备连接部分,它设置在该壳体的中央部分中;
其中,围绕着该设备连接部分5来布置该光源,及该导光板3设置在该设备连接部分的外部并且被布置成面对该壳体及盖住该光源的前侧,及
该导光板包括:主导光部分,它把来自该光源的光导向该导光板的外周,并把光散射和发射到该主导光部分的表面;及辅助导光部分,它在该主导光部分的内周侧部处与主导光部分形成一体,并且朝着壳体的中央部分引导和发射来自该光源的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该导光板具有完全反射表面,该完全反射表面形成在该主导光部分和该辅助导光部分之间,并且把从该光源入射到该导光板内的光完全反射到该主导光部分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该辅助导光部分具有内周端,该内周端设置在与该主导光部分相对的侧部内并且设置成延伸以接近该壳体的中央部分。
4.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该导光板具有透射表面,该透射表面形成在该主导光部分和该辅助导光部分之间,及没有完全反射地透射和在外部发射在这样的表面之间所入射的光,该这样的表面把该导光板内的从该光源所入射来的光完全反射到该主导光部分中。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该辅助导光部分朝着该壳体的中央部分倾斜,与该壳体形成锐角,并且具有:凸出光发射表面,该表面形成在该辅助导光部分的外周端侧部中;及凹入光发射表面,该表面形成在主导光部分侧部中。
6.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该导光板具有侧向导光部分,该侧向导光部分在该主导光部分的外周中与该主导光部分成一体,并且朝着该壳体的外周发射入射光。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该侧向导光部分朝着该壳体的外周倾斜,与该壳体形成锐角,并且具有:凹入光发射表面,该凹入光发射表面形成在该侧向导光部分的外周端侧部中;及凸出光发射表面,该凸出光发射表面形成在该主导光部分侧部中。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该完全反射表面具有不均匀截面,该截面垂直于该主导光部分的导光方向,及该截面中的凸出部分的宽度和高度沿着该主导光部分的导光方向变大。
9.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漫射透射件,该漫射透射件使从该导光板发射的光漫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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