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视机机架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68004.9 | 申请日: | 2012-07-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7774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14 |
发明(设计)人: | 季开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傲海精密钣金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M11/20 | 分类号: | F16M11/20;F16M11/04;A47B81/06 |
代理公司: | 苏州威世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35 | 代理人: | 杨金 |
地址: | 215000 江苏省苏州***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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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视机 机架 | ||
1.一种电视机机架,包括底座以及竖直设置于底座上的支撑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包括若干竖直设置的固定杆以及自上向下依次水平固定于固定杆上的第一放置台、第二放置台、第三放置台和第四放置台,第一放置台、第二放置台和第三放置台在水平方向上的整体投影与第四放置台在水平方向上的投影重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整体呈“凸”型。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放置台和第三放置台分别位于第一放置台的左下侧和右下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放置台和第三放置台位于同一水平面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机架,其特征在于:第一放置台呈矩形,第二放置台和第三放置台呈直角三角形,第四放置台呈梯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机架,其特征在于:每一个固定杆下面设有一个底脚。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呈倒“U”型。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上部固定有用以固定安装电视机的固定机构。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放置台、第二放置台、第三放置台和第四放置台的质地为钢化玻璃,所述固定杆的质地为不锈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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