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与厨余废油混燃的燃气灶具有效
申请号: | 201210266681.7 | 申请日: | 2012-07-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5912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31 |
发明(设计)人: | 周思安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嘉美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C1/04 | 分类号: | F24C1/04;F24C13/00 |
代理公司: | 厦门原创专利事务所 35101 | 代理人: | 陈建华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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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废油 燃气灶具 | ||
1.一种与厨余废油混燃的燃气灶具,包括炉具、炉具上的燃烧主体,该燃烧主体内具有一燃烧室,燃烧室内中心处设有内杯;燃烧主体的侧壁设有第一进油通道并延伸至环绕内杯外壁的腔室,第一进油通道为输送燃气燃料或醇基燃料的通道;燃烧主体的底部设有第二进油通道并延伸至内杯内,第二进油通道用于输送厨余废油,内杯的厨余废油与其周侧的燃气燃料或醇基燃料混合燃烧;内杯内放置若干金属圆球用于防止燃烧溅油及提高其气化效率;内杯周壁间隔设有若干竖向的条形孔以使杯内的厨余废油与杯外的燃气燃料或醇基燃料充分混合燃烧;其特征是:所述燃烧主体的后侧紧邻设有厨余废油储箱,燃烧主体的余温能烘热厨余废油储箱,提高厨余废油的流动性,厨余废油储箱的底部经管道与内杯底部的第二进油通道相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与厨余废油混燃的燃气灶具,其特征是:内杯内放置满杯的金属圆球,金属球上放置网状盖板,金属圆球的直径为6—8毫米;内杯底部高于燃烧室底部5—7公分;内杯的内径与燃烧室内径之比为1:2。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与厨余废油混燃的燃气灶具,其特征是:在燃烧室旁设一排烟通道,在排烟通道的上方设一热水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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