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在智能手机上发布广告的系统和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66122.6 | 申请日: | 2012-07-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78011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12 |
发明(设计)人: | 颜鸿;冯金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哇棒(北京)国际传媒有限公司;颜鸿;冯金辉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07 北京市东城区东***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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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智能手机 发布 广告 系统 方法 | ||
1.一种在智能手机上发布广告的系统和方法,其特征在于:
通过分发适用于不同智能手机系统的软件开发包,解决了广告在各种手机上统一展示的问题;
通过把广告收入分配给应用程序开发者,解决了移动应用开发者的收入问题;
通过用户行为分析,提高了广告投放的精准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在智能手机上发布广告的系统和方法,其特征在于:解决了广告在手机上的统一展示问题,具体实现步骤如下:
第一步,定义广告展示形式,包括条幅式展示形式、半屏幕展示形式、全屏幕展示形式;
第二步,定义广告展示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
第三步,定义广告交互动作,包括自动拨打电话、发送短信、发送Email、打开网页、地图定位、下载应用程序;
第四步,针对每个手机系统,开发对应的软件开发包,分发给应用程序开发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在智能手机上发布广告的系统和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把广告收入分配给应用程序开发者,解决了移动应用开发者的收入问题,具体实现如下:
定义广告计费模型,包括CPM、CPC;
CPM,每1000次展示为一个计费单位,计算公式为
广告单价×广告展示次数÷1000;
CPC,每点击一次为一个计费单位,计算公式为
广告单价×广告点击次数;
把广告展示收入的一部分分配给应用程序开发者,形成开发者收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在智能手机上发布广告的系统和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用户行为分析,提高广告投放精准度,具体实现步骤如下:
第一步,建立分析模型;
第二步,评估、论证模型;
第三步,把实际运行数据应用于模型进行运算;
第四步,根据运算结果调整已有广告投放策略或增加新的广告投放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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