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实时计费充电方法、系统及相关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210256086.5 | 申请日: | 2012-07-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5695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1-02 |
发明(设计)人: | 邓志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2J7/00 | 分类号: | H02J7/00;H04M15/00 |
代理公司: |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专利中心 11010 | 代理人: | 马东伟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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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实时 计费 充电 方法 系统 相关 设备 | ||
1.一种实时计费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充电站与移动终端进行充电协商;
充电协商成功后本次充电交易开始,充电站对移动终端进行充电并在充电过程中周期性请求所述网络进行充电计费;
每个周期中,所述充电站获取所述网络的反馈,根据所述网络的反馈选择停止给所述移动终端充电,或者选择继续给所述移动终端充电直至触发充电停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当所述充电站判定所述移动终端处于未开机或低电关机状态下,请求所述移动终端开机,并在所述移动终端开机成功后,触发进行充电协商。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充电协商过程具体包括:
所述充电站将充电站标识和充电资费标准通知给所述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在同意进行充电后,将所述移动终端的标识通知给所述充电站;
所述充电站将所述移动终端的标识上报给所述网络,并从所述网络获取本次充电交易的交易码;
所述充电站将所述交易码转发给所述移动终端,当确定所述移动终端同意进行本次充电交易时,充电协商成功。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所述移动终端的标识通知给所述充电站的同时,还将所述移动终端的类型号一起通知给所述充电站。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站从所述网络获取本次充电交易的交易码的同时,还获取本次充电交易的计费状态,所述计费状态为计费正常或失败。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充电站根据所述网络的反馈确定本周期计费成功时,继续给所述移动终端充电直至触发充电停止;当所述充电站根据所述网络的反馈确定本周期计费失败时,停止给所述移动终端充电。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移动终端充满电,所述充电站根据所述移动终端的充电停止请求触发充电停止,并在本次充电交易中最后一次请求所述网络进行充电计费;
或者,
当所述充电站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主动断开连接时,所述充电站触发充电停止,并在本次充电交易中最后一次请求所述网络进行充电计费。
8.一种实时计费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充电站、移动终端和网络,其中,
充电站,用于发起与移动终端之间的充电协商,在充电协商成功后,对移动终端进行充电并在充电过程中周期性请求所述网络进行充电计费;并且每个周期中,根据所述网络的反馈,选择停止给所述移动终端充电,或者选择继续给所述移动终端充电直至触发充电停止;
移动终端,用于与所述充电站一起完成充电协商;
网络,用于根据所述充电站的请求进行充电计费并对请求进行反馈。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站还用于,当判定所述移动终端处于未开机或低电关机状态下,请求所述移动终端开机,并在所述移动终端开机成功后,触发进行充电协商。
10.一种充电站,其特征在于,包括:充电协商模块、充电控制模块和通 讯模块,其中,
所述充电协商模块,用于发起与移动终端之间的充电协商,并在充电协商成功后,触发所述充电控制模块对所述移动终端进行充电;
所述通讯模块,用于在充电过程中周期性请求所述网络进行充电计费,并在获取到所述网络的反馈时,触发所述充电控制模块;
所述充电控制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网络的反馈选择停止给所述移动终端充电,或者选择继续给所述移动终端充电直至触发充电停止。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充电站,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控制模块还用于,在判定所述移动终端处于未开机或低电关机状态下,请求所述移动终端开机,并在所述移动终端开机成功后,触发所述充电协商模块。
12.根据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充电站,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协商模块具体用于,将充电站标识和充电资费标准通知给所述移动终端,所在接收到所述移动终端的标识后,将所述移动终端的标识上报给所述网络,并将从所述网络获取本次充电的交易码转发给所述移动终端,在充电协商成功后,触发所述充电控制模块对所述移动终端进行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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