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低温预处理磷酸法制备活性炭的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1210245657.5 | 申请日: | 2012-07-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8605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21 |
| 发明(设计)人: | 薛剑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太仓市联林活性炭厂 |
| 主分类号: | C01B31/12 | 分类号: | C01B31/12 |
| 代理公司: | 南京苏高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04 | 代理人: | 柏尚春 |
| 地址: | 215423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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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低温 预处理 磷酸 法制 活性炭 方法 | ||
1.一种低温预处理磷酸法制备活性炭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将杉木屑与浓度30~60wt%的磷酸溶液按0.75~1.50的浸渍比混合,在25~180℃的较低温度下进行预处理,6h后,放入瓷坩锅中,在马福炉中升温至350~550℃,活化O.5~2.0h,冷却,水洗至中性,干燥,粉碎过筛至200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低温预处理磷酸法制备活性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预处理温度为80~18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低温预处理磷酸法制备活性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预处理温度为14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低温预处理磷酸法制备活性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活化温度为450~550℃。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低温预处理磷酸法制备活性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活化温度为50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低温预处理磷酸法制备活性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浸渍比为0.75~1.25。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低温预处理磷酸法制备活性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浸渍比为1.0。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低温预处理磷酸法制备活性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保温时间为1.0~2.0h。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低温预处理磷酸法制备活性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保温时间为1.5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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