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梅核气的药物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42790.5 | 申请日: | 2012-07-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2770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17 |
发明(设计)人: | 赵军海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军海 |
主分类号: | A61K36/8905 | 分类号: | A61K36/8905;A61P11/04;A61K33/26 |
代理公司: | 太原华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4108 | 代理人: | 李建伟 |
地址: | 041600 山***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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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梅核气 药物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治疗梅核气的药物,特别是涉及一种以中药为原料药制备的治疗梅核气的药物。
背景技术
梅核气是指咽喉中有异常感觉,但不影响进食为特征的病症,如梅核塞于咽喉,咯之不出,咽之不下,时发时止为特征的咽喉疾病。此病既无全身病变,更无前驱症状,惟觉喉头有异物感,无疼痛,往往在工作紧张时或睡着后或专心做事时可以完全消失,闲暇无事或情志不畅时异物感明显,当吞咽口涎或空咽时更觉明显吐之不出,咽之不下,而进食时,则毫无梗阻感觉。该病多发于壮年人,以女性为多,常伴有精神抑郁、心烦气躁的情况。
现在对梅核气的治疗主要采用西药镇静剂类药物,此类药物主要针对表症进行治疗,不能对梅核气进行根治,易反复。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治疗梅核气的药物,该药物由中药组成具有行气开郁、降逆化痰的功效,对梅核气的治疗可以起到见效快、副作用小、不易复发的目的。
本发明的药物是由以下重量份数的药物为原料药制备获得的:
法半夏 4~8 厚朴3~8 茯苓7~12
香 附 4~8 紫苏梗3~10 白芍6~13
薄 荷 3~5 甘草3~5 党参6~13
代赭石12~24 大腹皮6~13。
可以将上述药物制成药剂学上的任何一种剂型,如片剂、丸剂、散剂、胶囊剂等,本发明优选的剂型是散剂。
将本发明药物制成散剂的具体制备方法是:
将上述药物按所述重量份数混合均匀,粉碎成100~120目的药粉,灭菌消毒制得散剂产品。
中医认为梅核气的发病原因为,思虑过度,情志不畅,常生闷气,导致肝气郁结;气郁则会生痰。肝郁气滞,痰涎凝聚,上逆于咽部,便成此症。治疗原则为行气开郁、降逆化痰。法半夏燥湿化痰;厚朴行气消积、降逆平喘;茯苓利水渗湿;香附理气解郁;紫苏梗理气解郁;白芍养血柔肝,缓中止痛;薄 荷利咽透疹,疏肝行气;甘草补脾益气,止咳润肺;党参补中益气,健脾益肺;代赭石平肝潜阳;重镇降逆;大腹皮下气宽中,行水消肿。诸药合用,燥湿降逆,通气化痰,行气开郁,用于梅核气的治疗,具有见效快、副作用小、不易复发的特点。
为进一步考察本发明药物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选择42例梅核气患者对本发明药物的疗效进行了临床观察。
全部病例均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的诊断标准,确诊为梅核气。
治疗方法
采用本发明药物的散剂进行治疗,每日服用3次,每次5克。
疗效标准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994年颁布的《中医耳鼻咽喉科病症诊断疗效评定标准》评定疗效。治愈:咽部异物感等症状消失;好转:咽部异物感等症状减轻;无效:咽部异物感等症状无明显变化。
42例患者治疗后疗效结果见表1。
表1病例治疗后疗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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