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酱母河蟹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38031.1 | 申请日: | 2012-07-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35779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29 |
发明(设计)人: | 李吉庆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吉庆 |
主分类号: | A23L1/33 | 分类号: | A23L1/33;A23L1/29 |
代理公司: | 沈阳科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21002 | 代理人: | 马驰 |
地址: | 118306 ***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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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河蟹 | ||
1.一种酱母河蟹,其原料为:以酱制10千克的母河蟹为基础原料,酱油8.5—10千克、黄酒6400—7450克、枸杞3.5—4克、党参4—5克、灵芝草2—3克、草果6—7克、香草3—4克、茴香6—7克、沙姜3—4克、红干椒50—400克、青葱400—500克,芹菜根20—50克、香菜根20—50克、香叶5—10克。
2.一种按权利要求1所述酱母河蟹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
1)将酱油、黄酒、枸杞、党参、灵芝草、草果、香草、茴香和沙姜混合,于80—100℃下熬制40~60分钟,冷却至4—10℃,再加入黄酒6—7千克、红干椒、青葱,芹菜根、香菜根、香叶,混合制成酱汁;
2)取出洗净的母河蟹,放入酱汁中,将环境温度控制在10—15℃内,使母河蟹充分吸食酱汁,2~5小时后,将河蟹捞出悬挂,控出河蟹体内多余酱汁,40~50分钟后;将母河蟹完全浸泡在剩余的酱汁或未曾使用过步骤1)所述的酱汁中,24-48小时后,方可获得酱母河蟹成品,或将母河蟹完全浸泡在剩余的酱汁或未曾使用过步骤1)所述的酱汁中24—30小时后放入密封保鲜罐中,待5-7小时后可获得酱母河蟹成品。
3.一种按权利要求2所述酱母河蟹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母河蟹为每年初冬时节捕获的,即每年10月20日至12月20日左右,生长在淡水(江河湖泊)中的重量为50—100克大河蟹。
4.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一种酱母河蟹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黄酒黄酒是用谷物作原料,用麦曲或小曲做糖化发酵剂制成的酿造酒;黄酒要求酒度在40%以上,酸度在0.4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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