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设备用外壳、键盘装置以及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210235334.8 | 申请日: | 2012-07-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80234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3-01 |
发明(设计)人: | 岛久志;高桥知之;兵藤岳郎;永塚充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想(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16 | 分类号: | G06F1/16;G06F3/02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27 | 代理人: | 陈炜 |
地址: | 新加坡市***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备用 外壳 键盘 装置 以及 电子设备 | ||
1.一种电子设备用外壳,具有:基座部;被设成能够相对于该基座部折叠的连接部;被设成能够相对于该连接部折叠,且在其内侧收纳电子设备的盖部;以及被设在该盖部的内侧,用于支撑被收纳的电子设备的支撑板部,在收纳电子设备并搬运时,使所收纳的电子设备位于内侧来对折所述基座部和所述盖部,另一方面,在使所收纳的电子设备立起时,使所述盖部的位于连接部侧的部分从所述支撑板部分离,对所收纳的电子设备从背面进行支撑,并且使所述支撑板部的下边缘与所述基座部的上表面卡定,该电子设备用外壳的特征在于,
为使所述基座部的上表面吸附所述支撑板部的下边缘,在所述支撑板部的下边缘部或者所述基座部的上面部的任意一方设置磁铁,另一方面,在任意的另一方设置被所述磁铁吸附的被吸附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用外壳,其特征在于,
所述盖部具有与成为与所述连接部的边界的边界线平行地设置的中折线,在使所收纳的电子设备立起时,以所述中折线作为边界将位于开放侧的部分折回,位于连接部侧的部分对电子设备从背面进行支撑。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子设备用外壳,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支撑板部的下边缘部设置所述磁铁,另一方面,在所述基座部的上面部设置所述被吸附体。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设备用外壳,其特征在于,
所述被吸附体是在与成为所述基座部和所述连接部的边界的边界线垂直的方向上延伸的带状。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电子设备用外壳,其特征在于,
所述被吸附体是铁。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电子设备用外壳,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基座部的上表面形成了卡定所述支撑板部的下边缘的槽。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子设备用外壳,其特征在于,
设置了多个所述槽。
8.一种键盘装置,具有:设有操作键的键盘;被设成能够相对于该键盘折叠的连接部;被设成能够相对于该连接部折叠,且在其内侧收纳电子设备的盖部;以及被设在该盖部的内侧,支撑被收纳的电子设备的支撑板部,在使所收纳的电子设备立起时,使所述盖部的位于连接部侧的部分从所述支撑板部分离,对所收纳的电子设备从背面进行支撑,并且使所述支撑板部的下边缘与所述键盘的上表面卡定,该键盘装置的特征在于,
为使所述键盘的上表面吸附所述支撑板部的下边缘,在所述支撑板部的下边缘部或者所述键盘的上面部的任意一方设置磁铁,另一方面,在任意的另一方设置被所述磁铁吸附的被吸附体。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键盘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盖部具有与成为与所述连接部的边界的边界线平行地设置的中折线,在使所收纳的电子设备立起时,以所述中折线作为边界将位于开放侧的部分折回,位于连接部侧的部分对电子设备从背面进行支撑。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键盘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支撑板部的下边缘部设置所述磁铁,另一方面,在所述键盘的上面部设置所述被吸附体。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键盘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被吸附体是在与成为所述键盘和所述连接部的边界的边界线垂直的方向上延伸的带状。
12.根据权利要求8~11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键盘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被吸附体是铁。
13.根据权利要求8~12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键盘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键盘的上表面形成了卡定所述支撑板部的下边缘的槽。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键盘装置,其特征在于,
设置了多个所述槽。
15.一种电子设备,具有:设有操作键的键盘;被设成能够相对于该键盘折叠的连接部;被设成能够相对于该连接部折叠的盖部;以及被设在该盖部的内侧的显示部,在使该显示部立起时,使所述盖部的位于连接部侧的部分从所述显示部分离,使所述显示部的下边缘与所述键盘的上表面卡定,该电子设备的特征在于,
为使所述键盘的上表面吸附所述显示部的下边缘,在所述显示部的下边缘部或者所述键盘的上面部的任意一方设置磁铁,另一方面,在任意的另一方设置被所述磁铁吸附的被吸附体。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联想(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未经联想(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235334.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