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铝或铝合金的电解抛光液及电解抛光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24884.X | 申请日: | 2012-07-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4741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24 |
发明(设计)人: | 杨文静;黎学明;李武林;牛丽丹;杨建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大学 |
主分类号: | C25F3/20 | 分类号: | C25F3/20;C25F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汇东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91 | 代理人: | 张群峰;范晓斌 |
地址: | 400030 ***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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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铝合金 电解 抛光 方法 | ||
1.一种用于铝或铝合金的电解抛光液,由H2SO4、H3PO4、PEG、C4O6H4KNa以及水组成,其中H2SO4的含量为18%~48%,H3PO4的含量为20%~43%,PEG的含量为5%~20%;C4O6H4KNa的含量为6%~18%,余量为水。
2.权利要求1的电解抛光液,其中PEG的分子量为600~2000。
3.权利要求1的电解抛光液,其中H3PO4的含量为20%~25%。
4.一种铝或铝合金工件的电解抛光方法,包括:
在电解槽中提供根据权利要求1-3之一的电解抛光液;以及
将铝或铝合金工件置于电解槽中进行电解抛光。
5.权利要求4的方法,其中电解抛光在室温下进行。
6.权利要求4的方法,其中电解抛光的电流密度为0.4~2A/dm2。
7.权利要求4的方法,其中电解抛光的时间为1~1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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