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发出香味的开口式空气清新器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20648.0 | 申请日: | 2012-06-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12097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15 |
发明(设计)人: | 朱正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朱正飞 |
主分类号: | F24F1/02 | 分类号: | F24F1/02;F24F13/28;A61L9/03 |
代理公司: | 南京正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43 | 代理人: | 胡定华 |
地址: | 2262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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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发出 香味 开口 空气 清新 | ||
1.一种可发出香味的开口式空气清新器,包括壳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可以一侧设有可开关的外风门,所述自外风门往内依次设有活性炭过滤网层、纳米级过滤网层、负离子发生装置、香膏盒和吸风电机,所述香膏盒上设有透气孔,所述香膏盒底部设有加温装置,所述香膏盒通过支撑架固定于壳体底部,所述吸风电机上设有吸风装置,所述壳体的另一端设有与吸风装置对应的气窗,所述壳体的上端设有与香膏盒对应的门,所述壳体上设有控制加温装置的控制开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发出香味的开口式空气清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风装置内设有排风扇。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发出香味的开口式空气清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上设有电源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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