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有机螯合物类重金属固定剂添加量的决定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06650.2 | 申请日: | 2012-06-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1293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15 |
发明(设计)人: | 水品恵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栗田工業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1N27/26 | 分类号: | G01N27/26 |
代理公司: | 北京龙双利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9 | 代理人: | 王礼华;于宝庆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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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有机 物类 重金属 固定 添加 决定 方法 | ||
1.一种有机螯合物类重金属固定剂的添加量决定方法,所述固定剂使得含重金属粉尘中包含的重金属固定化,其特征在于:
在含醋酸和有机螯合物类重金属固定剂的水溶液中添加含重金属粉尘,调制形成浆料状,计算含重金属粉尘添加前后的氧化还原电位的变化量,根据该变化量决定有机螯合物类重金属固定剂的添加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螯合物类重金属固定剂的添加量决定方法,其特征在于:
醋酸和含重金属粉尘的重量比为0.3~0.4:1。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有机螯合物类重金属固定剂的添加量决定方法,其特征在于:
处理对象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HJT300-2007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醋酸缓冲溶液法试验结果,溶出液的pH为7.0以上的含重金属粉尘。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有机螯合物类重金属固定剂的添加量决定方法,其特征在于:
使用pH调整剂调整pH值,以便使上述浆料状水溶液的pH为11.0~13.0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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