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面板,模块和电子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210196019.9 | 申请日: | 2009-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3630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17 |
发明(设计)人: | 福永容子;越智铁朗;高间大辅;松井靖幸 | 申请(专利权)人: | 索尼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F1/1333 | 分类号: | G02F1/1333;H01L27/32;G06F3/042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李颖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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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 面板 模块 电子 装置 | ||
1.一种显示面板,包括:
包括图像显示元件的有效显示区;和
围绕有效显示区的框架区;
其中在所述框架区内设置透射不可见光、同时屏蔽可见光的光屏蔽层(24),黑色显示电极(16C)被设置在对应于所述光屏蔽层(24)的区域中;并且
其中在所述有效显示区内设置透射不可见光、同时屏蔽可见光的第二光屏蔽层(23),第二黑色显示电极(16B)被设置在对应于所述第二光屏蔽层(23)的区域中。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中光检测元件既被置于有效显示区中、又被置于框架区中。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中图像显示元件由液晶元件构成。
4.按照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面板,其中液晶元件包括:
多个显示像素电极;
面对显示像素电极设置的公共电极;和
根据可见光进行图像显示的液晶层。
5.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在有效显示区中还包括多种颜色的滤色器层,其中光检测元件被置于第二光屏蔽层之下。
6.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中每个图像显示元件具有发出可见光的有机电致发光层。
7.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中不可见光是红外光。
8.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中每个图像显示元件具有发出不可见光的有机电致发光层,并且
把从有机电致发光层发出的部分不可见光转换成可见光的颜色转换层被置于有机电致发光层的出光侧。
9.按照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面板,其中不可见光是紫外光。
10.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中光屏蔽层包括分散有有机颜料的树脂层。
11.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中光屏蔽层由多个堆叠的颜色彼此不同的滤色器层构成。
1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还包括位置确定部分,用于根据光检测元件的输出来确定与显示屏接触或者接近的对象的位置。
13.按照权利要求1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中位置确定部分根据光检测元件检测的不可见光的强度分布,计算对象的重心坐标,从而确定对象的位置。
14.按照权利要求13所述的显示面板,其中光检测元件仅被置于有效显示区中,并且
位置确定部分利用和对象的大小或形状有关的信息来校正计算的重心坐标。
15.一种用于进行显示的模块,包括:
发出不可见光和可见光的光源;
包括图像显示元件的有效显示区;和
围绕有效显示区的框架区;
其中在所述框架区内设置透射不可见光、同时屏蔽可见光的光屏蔽层(24),黑色显示电极(16C)被设置在对应于所述光屏蔽层(24)的区域中;并且
其中在所述有效显示区内设置透射不可见光、同时屏蔽可见光的第二光屏蔽层(23),第二黑色显示电极(16B)被设置在对应于所述第二光屏蔽层(23)的区域中。
16.一种电子装置,包括:
发出不可见光和可见光的光源;
包括图像显示元件的有效显示区;和
围绕有效显示区的框架区;
其中在所述框架区内设置透射不可见光、同时屏蔽可见光的光屏蔽层(24),黑色显示电极(16C)被设置在对应于所述光屏蔽层(24)的区域中;并且
其中在所述有效显示区内设置透射不可见光、同时屏蔽可见光的第二光屏蔽层(23),第二黑色显示电极(16B)被设置在对应于所述第二光屏蔽层(23)的区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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