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生命财产智慧防灾保全保值照护管理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210187772.1 | 申请日: | 2012-06-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21118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03 |
发明(设计)人: | 林天鹏;杨宇平;赖慧娴;林静惠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天鹏;杨宇平;赖慧娴;林静惠 |
主分类号: | G08B19/00 | 分类号: | G08B19/00;G08B2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汇信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35 | 代理人: | 翟国明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北市大***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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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生命 财产 智慧 防灾 保全 保值 照护 管理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互动、安全、自主保全、可信赖、预防管理系统,尤其涉及一种可以警示防灾、事故、自戕、防盗及保全,并第一时间通知相关救护单位及相关人员,而能达到实时防灾救护的效果的生命财产智能防灾保全保值照护管理系统。
背景技术
现代人口数量急速增加,房价攀高,使得生活周遭寄宿(短、中、长期)或租赁(短、中、长期)人口数量提升,日常生活环境中常充斥着许多陌生人,人们对于生活环境的安全性的要求便愈来愈高。许多场所如:饭店、民宿、出租房、工作场所或公共设施等因进出人口繁杂不易掌控,而容易造成事故频传。虽然大部分住宅或小区都可依靠警察或是自请的保全公司来维持,也仅作防盗保全等治安的目的,然而因成本上的考虑并非所有场所都有这样的安全维护措施。
即令有上述人员定期维护,也仍不时有其他维安的状况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人员非依规定或排程定时或定期巡逻。
2.维安状况发生或设备、环境异常未能实时主动通知相关人员。
3.因人员走动防护范围会出现死角等等,造成事故发生时仍无法完全了解其当时状况,以利人员后续作妥善的处理或是厘清。
4.通常只有防护空间无人时才启动保全,有人存在时不属于此防护范围。
5.无主动及双向互动回报机制以及无法随时供相关人员进入查询及监控。
6.侦测设备未能整合,以及未能同时具有远程及本地端的警示机制。
7.未具有生命迹象侦测机制,以及进一步包含生命保全或紧急救护设备(可以避免凶宅或是人灾的发生)。
尤其在许多租赁或寄宿房屋的环境下,因社会多元化,房客的背景也多元,或因财务状况,或因人际关系,或因个人性向,或因感情因素,或因职业别等等,都是难以掌控的变动因子,因此房客及房东的互动总是有所不足,同时在居住空间环境上更充斥了许多需特别注意的地方如水、电、或瓦斯等设备使用状况等,由于现有保全管理系统仍存在有诸多不完善之处,因此如何增进其房产环境安全并有利于作各项设备监控以及人物安全的目的是发明人亟欲解决的课题。
发明内容
有鉴于以往保全系统的不完善,仅着重于防盗保全等治安目的项目单一,与本自主保全管理系统双向多元,目的与效果诉求多所差异。发明人经长时间不断的研究开发,终于研发出此种,可以警示防灾、事故、自戕、防盗、保全,而能达到实时防灾救护及预防之效果在事件发生前可先预测可能的状况加以避免或是在事件发生时能第一时间积极反应处理,通知相关救护单位及相关人员,而能达到增加设备安全及降低人物伤害或救助生命的目的,也同时让物业所有权人避免房产因意外事故(如非自然死亡所造成的死亡,即为凶宅)造成物业贬损。
本发明生命财产智能防灾保全保值照护管理系统,其应用于建筑物至交通工具之一或多个特定空间,其包括:一至多部控制主机,该控制主机可以通过有线、无线、移动电话网络、公众电话网络、因特网、数据网络,与系统以外之设备进行整合运作;一至多个生命体感测装置,其用以感受生命体的状态,而能与控制主机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整合,其可以选自温度感测装置、被动式红外线感测装置、主动式红外线传感器、热红外线摄影装置、可见光摄影装置、声音侦测装置(如人声,可以进一步消除背景声)、超音波感测装置、脉搏侦测装置、热像传感器、微波传感器(可包含家电设备之使用频率)、用水感测装置、用电感测装置的其中之一或至其组合;以及一至多个警示装置,其系接收感测装置之讯号驱动或是接收控制主机之驱动,其于生命体一特定时间未移动、生命体温度异常、生命体移动剧烈、生命体迹象异常、或家电设备异常使用下驱动。
本发明可在事件发生前可先预测可能的状况加以避免或是在事件发生时能第一时间积极反应处理,通知相关救护单位及相关人员,而能达到增加设备安全及降低人物伤害或救助生命的目的,也同时让物业所有权人避免房产因意外事故(如非自然死亡所造成的死亡,即为凶宅)造成物业贬损(如凶宅-价格约为市价50%~60%,依房屋买卖惯例,凶宅必须如实揭露,无法隐藏,而且凶宅一经注记,即永远是凶宅,无法改变!对事件造成死亡的人及其家属,同时物业所有权人因此事件所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及损害,双方都是无法弥补的),本发明即是本着救助生命,及物业所有权人不要因意外事故(如非自然死亡所造成的死亡,即为凶宅),造成无法挽救的遗憾!期望以本生命财产智慧防灾保全保值照护管理系统,能在事件发生前,或发生时能有所反应并积极作为,把事件所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期望对社会有更深远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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