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标识装置、设备以及终端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210184279.4 | 申请日: | 2012-06-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9932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28 |
发明(设计)人: | 李鑫;郭诚;汪浩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44 | 分类号: | G06F3/04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安之斐 |
地址: | 100085***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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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标识 装置 设备 以及 终端设备 | ||
1.一种标识装置,包括:
基板,所述基板具有第一表面以及与所述第一表面相对的第二表面;
至少一个导电体,设置在所述基板的所述第一表面的预设区域上,
其中
所述基板的所述第二表面能够与第一物体连接,以及
在所述基板的所述第一表面上的至少一个导电体与终端设备的触摸屏幕接触时,所述至少一个导电体构成用于识别所述第一物体的标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标识装置,其中
所述基板的所述第一表面具有凹坑阵列;以及
所述至少一个导电体设置在所述凹坑阵列中的预设凹坑上。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标识装置,其中
所述凹坑阵列为M×N凹坑阵列,
其中M大于或等于3,并且N大于或等于3。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标识装置,其中
所述标识装置包括第一导电体、第二导电体以及第三导电体;以及
所述三个导电体组成三角形结构。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标识装置,其中
所述第一导电体以及所述第二导电体的位置固定;以及
所述第三导电体的位置基于所述第一物体的类型和/或型号确定。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标识装置,其中
在所述基板的所述第一导电体、所述第二导电体以及所述第三导电体与第一设备的触摸屏幕接触时,所述第一设备确定所述第一导电体、第二导电体以及第三导电体的位置;
所述第一设备基于所述第一导电体、所述第二导电体以及所述第三导电体的位置确定由所述第一导电体、第二导电体以及第三导电体形成的三角形结构;以及
所述第一设备基于所述三角形结构确定所述第一物体的类型和/或型号。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标识装置,其中
所述第一设备基于所述三角形结构的朝向确定所述第一物体的摆放方向。
8.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标识装置,其中
所述基板为导电基板;以及
所述至少一个导电体通过磁吸方式设置在所述凹坑阵列中的预设凹坑上。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标识装置,其中
所述触摸屏幕为电容型触摸屏幕。
10.一种设备,包括:
壳体
标识装置,设置在所述壳体上,所述标识装置包括:
基板,所述基板具有第一表面;
至少一个导电体,设置在所述基板的所述第一表面的预设区域上,
其中,当所述设备与终端设备的触摸屏幕接触使得所述至少一个导电体与所述触摸屏幕感应时,所述至少一个导电体构成用于使所述终端设备唯一标识所述设备的标识。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设备,其中
所述基板的所述第一表面具有凹坑阵列;以及
所述至少一个导电体设置在所述凹坑阵列中的预设凹坑上。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设备,其中
所述标识装置包括第一导电体、第二导电体以及第三导电体;以及
所述三个导电体组成三角形结构。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设备,其中
所述第一导电体以及所述第二导电体的位置固定;以及
所述第三导电体的位置基于所述设备的类型和/或型号确定;以及
所述设备的摆放方向由所述三角形结构的朝向确定。
14.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设备,其中
所述基板为导电基板;以及
所述至少一个导电体通过磁吸方式设置在所述凹坑阵列中的预设凹坑上。
15.一种终端设备,包括:
触摸屏幕,配置来检测物体对所述触摸屏幕的接触;
处理单元,配置来基于所述触摸屏幕确定所述接触的位置,
存储单元,配置来存储多个标识信息,所述每个标识信息用于指示一种物体,并且所述每个标识信息与特定形状对应;
其中,当物体与所述终端设备的所述触摸屏幕接触时,所述触摸屏幕检测到至少一个接触点,所述至少一个接触点由所述物体的标识装置上的至少一个导电体形成;
所述处理单元根据所述至少一个接触点确定第一形状,将所述第一形状与所述多个标识信息进行比较,并且基于比较结果确定所述物体的类型或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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