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催化剂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1210183054.7 | 申请日: | 2012-06-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7412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0-30 |
发明(设计)人: | 林忠诚;陈孟歆;邱仁军;林志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C08G63/82 | 分类号: | C08G63/82;C08G63/86;C08G63/85;C08G63/83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徐金国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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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催化剂 组合 | ||
1.一种催化剂组合物,包括:
一金属或金属化合物;以及
一有机双酸金属盐。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催化剂组合物,其中所述金属为钛、锑、或上述的组合。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催化剂组合物,其中所述金属化合物为三氧化二锑、或钛酸四正丁酯。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催化剂组合物,其中所述有机双酸金属盐具有下述化学式(I):
其中M1、M2各自独立为IA族或IIA族的元素。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催化剂组合物,其中所述IA族元素为锂、钠、或钾。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催化剂组合物,其中所述IIA族元素为铍、镁、或钙。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催化剂组合物,其中所述有机双酸金属盐具有下述化学式(II):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催化剂组合物,其中所述金属或金属化合物占催化剂组合物的比例为0.3~6重量%。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催化剂组合物,其中所述有机双酸金属盐占催化剂组合物的比例为94-99.7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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