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具有照明功能的电蚊拍无效
申请号: | 201210171700.8 | 申请日: | 2012-05-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6907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19 |
发明(设计)人: | 张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昆仑工业设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M3/02 | 分类号: | A01M3/02;F21V33/00 |
代理公司: | 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34 | 代理人: | 刘述生 |
地址: | 215000 江苏省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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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照明 功能 电蚊拍 | ||
1.一种具有照明功能的电蚊拍,该电蚊拍包括拍柄、拍框、高压电网、电源、开关及相关电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拍柄由前柄部和后柄部组成,两部分之间采用螺纹连接,所述的电源设置在前柄部内,所述的后柄部拆卸后为手电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电蚊拍,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后柄部由插头、滑钮、照明开关、照明灯体、可充蓄电池以及照明电路组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电蚊拍,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插头设置在后柄部与前柄部的连接端面上,该插头通过滑钮控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电蚊拍,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插头使后柄部与前柄部连接时产生电性连接,使后柄部内置有可充电蓄电池。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电蚊拍,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插头直接安接在外置电源上,对后柄部内的可充电蓄电池进行充电。
6.根据权利要求4以及5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电蚊拍,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蓄电池为2节1.2V的5号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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