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通信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210169779.0 | 申请日: | 2009-05-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1129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03 |
发明(设计)人: | 郑伃璇;吴俊颖;梁菁秀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88/06 | 分类号: | H04W88/0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11 | 代理人: | 于淼;张一军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科***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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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通信 装置 | ||
1.一种通信装置,包含第一无线收发模块,第二无线收发模块,第一用户识别卡,具有第一地址,经由上述第一无线收发模块待接于属于第一无线网络的第一基地台,第二用户识别卡,具有第二地址,经由上述第二无线收发模块待接于属于第二无线网络的第二基地台,所述通信装置进一步包含:
处理器,耦接至上述第一无线收发模块、上述第二无线收发模块、上述第一用户识别卡与上述第二用户识别卡,决定上述第一用户识别卡的第一通信状态是否达到第一限制,决定上述第二用户识别卡的第二通信状态是否达到第二限制,以及根据上述第一通信状态与上述第二通信状态的决定结果,决定是否启动服务,其中上述服务命令上述第一无线网络转移上述第一用户识别卡的第一装置呼入通信请求至上述第二用户识别卡,其中上述第一装置呼入通信请求从同级通信实体开启以请求与上述第一用户识别卡建立无线通信。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第一通信状态表示当前由上述第一用户识别卡维护的有效与保持呼叫的总量,上述第一限制表示上述第一无线网络能够支持的有效与保持呼叫的总量,上述第二通信状态表示当前由上述第二用户识别卡维护的有效与保持呼叫的总量,以及上述第二限制表示上述第二无线网络能够支持的有效与保持呼叫的总量。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第一通信状态表示当前由上述第一用户识别卡维护的有效或保持呼叫的总量,上述第一限制表示上述第一无线网络能够支持的有效或保持呼叫的总量,上述第二通信状态表示当前由上述第二用户识别卡维护的有效或保持呼叫的总量,以及上述第二限制表示上述第二无线网络能够支持的有效或保持呼叫的总量。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当上述第一通信状态达到上述第一限制且上述第二通信状态未达到上述第二限制时,上述处理器进一步从上述第一用户识别卡发送转移请求给上述第一基地台,以请求上述第一无线网络转移上述第一用户识别卡的上述第一装置呼入通信请求至上述第二用户识别卡。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接收上述第一装置呼入通信请求之后,上述处理器进一步决定上述第一通信状态是否达到上述第一限制,且上述第二通信状态是否达到上述第二限制,以及接收回答指示信息,以指示上述第一装置呼入通信请求的接受,且于接收上述回答指示信息后发送上述转移请求。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转移请求为具有上述第二地址的来电转接增补服务请求,以便转移上述第一装置呼入通信请求至上述第二用户识别卡。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处理器进一步接收释放信息,上述释放信息指示终止从上述第一基地台建立上述无线通信的流程,从上述第二基地台接收上述第二用户识别卡的第二装置呼入通信请求,以及通过上述第二基地台与上述同级通信实体建立上述无线通信。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当上述第一通信状态未达到上述第一限制时,上述处理器在接收指示上述第一装置呼入通信请求的接受的回答指示信息后,通过上述第一基地台与上述同级通信实体建立上述无线通信。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当上述第一通信状态达到上述第一限制且上述第二通信状态达到上述第二限制时,上述处理器从上述第一用户识别卡发送驳回请求至上述第一基地台,以驳回上述第一装置呼入通信请求。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第一通信状态表示对应上述第一用户识别卡的转接服务的当前状态,上述第一限制表示没有对应于上述第一用户识别卡的转接服务被启动,上述第二通信状态表示对应上述第二用户识别卡的数据包数据通信协定内容的当前状态,以及上述第二限制表示数据包数据通信协定内容已被启动。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当上述第一通信状态达到上述第一限制且上述第二通信状态未达到上述第二限制时,上述处理器从上述第一用户识别卡发送转移请求给上述第一基地台,以请求上述第一无线网络启动转接服务来转接上述第一用户识别卡的至少一个装置呼入通信请求给上述第二用户识别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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