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热轧钢板及其制造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1210167899.7 | 申请日: | 2012-05-2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5001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8-29 |
| 发明(设计)人: | 张建苏;洪继要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22C38/14 | 分类号: | C22C38/14;C22C38/12;B21B37/7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陈长会;金惠淑 |
| 地址: | 201900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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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热轧 钢板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一种热轧钢板,其按重量百分比计的成分是:C:0.06-0.16%、Si:1.0-1.7%、Mn:0.8-1.8%、P≤0.035%、S≤0.010%、Al:0.025-0.060%、N≤0.0060%、Nb:0-0.03%、Ti≤0.03%,其余是Fe和不可避免的杂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热轧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热轧钢板的微观组织为5-15%的残余奥氏体、5-15%的马氏体以及余量为铁素体。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热轧钢板,其特征在于,C:0.07-0.15%。
4.如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热轧钢板,其特征在于,Si:1.1-1.7%。
5.如权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热轧钢板,其特征在于,Mn:1.1-1.8%。
6.如权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热轧钢板,其特征在于,P≤0.030%。
7.如权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热轧钢板,其特征在于,Al:0.030-0.055%。
8.如权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热轧钢板,其特征在于,N≤0.0055%。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热轧钢板,其特征在于,N:0.001-0.0045%。
10.如权利要求1-9任一所述的热轧钢板,其特征在于,Nb:0.01-0.03%.
11.如权利要求1-10任一所述的热轧钢板,其特征在于,Ti:0.01-0.03%。
12.如权利要求1-11任一所述的热轧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热轧钢板为590MPa级,屈强比为0.5-0.7。
13.如权利要求1-12任一所述的热轧钢板的制造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经冶炼浇铸的钢坯经1100-1150℃加热后,在奥氏体区进行轧制,轧制变形量大于80%,终轧温度830-900℃;
终轧后的钢板以50℃/s以上的冷却速度冷到600-750℃,随后以1-5℃/s的冷却速度在空气中冷却10-15秒钟,随后再次以100℃/s以上的冷却速度冷却至室温卷取。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终轧后的钢板以50-100℃/s冷却速度冷到600-750℃。
15.如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100-200℃/s的冷却速度冷却至室温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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