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轻质人造文化石及其制备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210158127.7 | 申请日: | 2012-05-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2264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04 |
发明(设计)人: | 陈国迈;陈迈华;曾亮;夏艺;由继业;李熙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古猿人石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F13/077 | 分类号: | E04F13/077;C04B38/02;C04B28/14;B28B1/08 |
代理公司: | 上海申新律师事务所 31272 | 代理人: | 刘懿 |
地址: | 201609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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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人造 文化石 及其 制备 方法 | ||
1.一种轻质人造文化石,包括面层和底层,所述面层包覆在所述底层的外表面,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层的组分包括:
水泥 40~70重量份;
粉煤灰 10~30重量份;
泡沫剂 0.5~5重量份;
稳泡剂 0.1~0.5重量份;
生石灰 0~20重量份;
微硅粉 5~10重量份;
黄砂 0~30重量份;
陶粒 10~40重量份;
塑化剂 0.5~2重量份;
纤维素醚 0.01~0.5重量份;
淀粉醚 0.01~0.5重量份。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文化石,其特征在于,所述面层中包括颜色层和浆层,所述颜色层包覆在所述浆层的外表面,所述浆层包覆在所述底层的外表面,所述浆层的组分包括:
水泥 30~70重量份;
半水石膏 0~10重量份;
微硅粉 5~10重量份;
石英砂 25~55重量份;
颜料 5~25重量份;
塑化剂 0.5~2重量份;
纤维素醚 0.01~0.5重量份;
淀粉醚 0.01~0.5重量份;
乳胶粉 2~15重量份。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人造文化石,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泥为硅酸盐水泥和/或铝酸盐水泥。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人造文化石,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泥为:
硅酸盐水泥 35~85重量份;
铝酸盐水泥 0~40重量份。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文化石,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层中的泡沫剂为松香酸皂类泡沫剂、植物蛋白泡沫剂、动物蛋白泡沫剂或合成蛋白泡沫剂。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文化石,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层中的稳泡剂为三乙醇胺、阿拉伯树胶粉或烷基醇酰胺。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文化石,其特征在于,所述面层的厚度为0.1~5mm。
8.一种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轻质人造文化石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1)准备模具;2)配制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轻质人造文化石的面层和底层的浆料;3)将配制的面层浆料喷覆在模具内表面,形成面层;4)在模具内浇筑所配制底层浆料,振动成型;5)将振动成型的产品在40~70℃条件下蒸养;6)将蒸养得到的产品进行脱模,脱模后在不低于5℃条件下进行二次养护。
9.一种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2)中配制底层浆料的步骤包括:2.1)配制泡沫剂水溶液,并进行发泡成微小泡沫;2.2)将微小泡沫引入到水泥、陶粒等底层的其他组分中,并进行混合搅拌,制成流态的底层浆料。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2.1)中的泡沫剂水溶液中泡沫剂和水的重量比为1:10至1:10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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