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利用智能终端的移动式称重仪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210156980.5 | 申请日: | 2012-05-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9288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1 |
发明(设计)人: | 金弘均;金基泰 | 申请(专利权)人: | SIMT有限会社;金弘均;金基泰 |
主分类号: | G01G19/03 | 分类号: | G01G19/03;H04M1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刚;吴孟秋 |
地址: | 韩国大***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利用 智能 终端 移动式 称重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移动式称重仪系统,尤其涉及利用智能终端的移动式称重仪系统,通过便携智能终端判断移动式称重仪测量的车辆是否超载,把测量的车辆的驾驶员身份信息及车辆信息、测量作业相关照片、测量位置信息传送给服务器进行存储后,将其传输给车辆驾驶员的移动电话或其他通信终端,以便能够实时确认相关资料。
背景技术
超载状态的车辆在道路通行时,由于对道路施加的荷载增大,不仅加速道路龟裂,发生塑性变形,而且道路寿命也因此大为缩短。另外,因道路破损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增大,发生为维修破损的道路而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费用的问题。
特别是大型货车超载被认为是道路破损的主要原因,在以建设交通部令形式规定的查处要领第四条第1款中规定的查处标准为:车辆的重量超过轴向载荷10吨或总重量40吨的车辆(不过,鉴于计量仪及测量误差等,轴向载荷及总重量超过以上标准的1成(10%)以内时,可以许可)。
通常情况下,超载状态的货车通行对硬化道路的影响为:当轴向载荷为10t时,发生等同于乘用车7万台通行的道路破损,当轴向载荷为11t时,发生等同于乘用车11万台通行的道路破损,当轴向载荷为15t时,几乎发生等同于乘用车39万台通行的道路破损。
另外,道路交通法第39条规定:所有车辆的驾驶员不得超过总统令就乘车人员、装载重量及装载容量确定的运行安全标准进行乘车或装载、驾驶,并对超过最大载重量的车辆进行查处。上述超过最大载重量车辆虽然不属于超载查处标准,但却是旨在消除道路破损等道路上所有危险和障碍因素的查处对象,超过最大载重量的车辆可视为与超载车辆类似的形态。
一般而言,用于识别超载车辆的装置大致分为使车辆停止并测量重量的装置和使车辆在移动中测量重量的装置。通常安装于高速公路匝道的超载车辆识别装置设计成能够以时速30km以内的移动速度测量超载,对于在国道上实施的移动式超载车辆识别装置而言,一般是在车辆停止状态下测量重量。
另外,自2009年起,在法律规定的建设现场运营的货车必须义务配备轴向载荷检测系统,测量货物的重量,通过各地方自治团体对此进行管理。
此时使用的移动式超载车辆识别装置不同于高速公路公社开设的移动中货车实时检测方式,而是在货车停止的状态下,根据车辆的轴数,使用多个传感垫,同时测量各轴的重量,或是利用1组移动式传感垫,在车辆移动的同时逐个轴地测量。
另外,使用用于测量轴向载荷的传感垫及专用控制器,判断是否超载,作为对此的证明步骤,把通过安装于控制器或连接于计算机的打印机输出的证明提供给车辆驾驶员作为凭证资料,各轴的荷载数据资料和关于测量货车信息的测量资料存储于专用控制器。
但是,如上步骤在安全性上存在薄弱点,存在数据流失的危险性,可能发生信息变更,考虑到其法律效力,在数据的保管及管理方面存在许多困难。
因此,需要开发一种称重仪系统,不需要如原有方式的专用控制器,不出具纸质证明,杜绝不必要的浪费,解决一处的地方自治团体无法实时对安装于多处的移动式称重仪进行管理的管理问题,能够改善一直被视为问题的安全及系统可靠性。
发明内容
本发明正是为了解决如上所述问题而研发的,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利用智能终端的移动式称重仪系统,通过便携智能终端判断移动式称重仪测量的车辆是否超载,生成现场照片数据、位置数据、测量结果条形码,实时传送给运营服务器及车辆驾驶员的移动电话,从而能够同时提高数据安全与管理便利性。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SIMT有限会社;金弘均;金基泰,未经SIMT有限会社;金弘均;金基泰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156980.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