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柔性固定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210149745.5 | 申请日: | 2012-05-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2326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04 |
发明(设计)人: | 孔祥娟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工业园区新宏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B7/22 | 分类号: | F16B7/22;F16B35/00;F16B37/00 |
代理公司: | 苏州威世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35 | 代理人: | 杨林洁 |
地址: | 215126 江苏省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柔性 固定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柔性固定装置,尤其涉及一种柔性抱箍。
背景技术
目前,马路两侧、城市小区等通常设置有监控杆、电线杆,这些监控杆、电线杆形状各异,例如:圆形、方形、八角形等,每种形状又有很多种尺寸规格。在这些监控杆、电线杆上安装机柜时,需要使用抱箍来固定机柜。目前,市场上用于安装机柜的抱箍都是为不同形状及尺寸的立杆量身定做的成型抱箍。这样就导致目前在市场上流通的抱箍品种繁多,通用性差,从而不利于抱箍的规范管理。
鉴于上述问题,有必要提供一种柔性固定装置,该柔性固定装置通用性较强,从而解决上述问题。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柔性固定装置,该柔性固定装置通用性较强。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柔性固定装置,包括可以弯折成任意形状的柔性抱箍、用以将机柜固定在所述柔性抱箍上的第一固定装置以及用以将所述柔性抱箍固定在立杆上的第二固定装置,所述第一固定装置包括活节螺栓以及螺母,所述第二固定装置包括锁紧装置、固定片。
进一步地,所述活节螺栓上设置有供所述柔性抱箍穿过的通孔。
进一步地,所述锁紧装置包括呈U形的卡头、用以与所述卡头相配合的固定座以及用以锁紧所述卡头的螺母。
进一步地,所述卡头是用钢丝制成的。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片呈L形。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片上设置有第一通孔以及第二通孔。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发明所述柔性固定装置由于使用了所述柔性抱箍,从而使得本发明所述柔性固定装置的通用性较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柔性固定装置的立体分解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详细描述。
请参图1所示,本发明柔性固定装置100包括柔性抱箍10、用以将机柜(未图示)固定在所述柔性抱箍10上的第一固定装置20、用以将所述柔性抱箍10固定在立杆(未图示)上的第二固定装置30。
请参图1所示,所述柔性抱箍10可以弯折成任意形状。所述第一固定装置20包括活节螺栓21以及螺母22,所述活节螺栓21上设置有一通孔211以供所述柔性抱箍10穿过。所述第二固定装置30包括锁紧装置31、固定片32、螺钉33以及螺母34。所述锁紧装置31包括呈U形的卡头311、用以与所述卡头311相配合的固定座312以及用以锁紧所述卡头311的螺母313,所述卡头311是用钢丝制成的。所述固定片32为呈L形的金属片,其上设置有供所述柔性抱箍10穿过的第一通孔321以及供所述螺钉33穿过的第二通孔322。
使用本发明所述柔性固定装置100的步骤如下:
1、将活节螺栓21穿过机柜上的固定孔(未图示)并通过螺母22固定在机柜上。
2、将柔性抱箍10的一端穿过卡头311、固定片32的第一通孔321并将柔性抱箍10打弯后再穿过卡头311,然后通过螺母313将卡头311和固定座312固定在一起。
3、将另一个固定片32与步骤2中的固定片32对称放置,然后将螺钉33穿过固定片32的第二通孔322,并通过螺母34将螺钉33、固定片32固定在一起。
4、将柔性抱箍10穿过活节螺栓21上的通孔211,并绕在立杆上。
5、将柔性抱箍10未锁紧的一端穿过另一个卡头311、固定片32的第一通孔321并将柔性抱箍10打弯后再穿过卡头311,把绕在立杆上的柔性抱箍10收紧,然后将卡头311、固定座312通过螺母313固定在一起。
在使用本发明所述柔性固定装置100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一个柔性固定装置100或者多个柔性固定装置100一起使用。
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发明所述柔性固定装置100由于使用了所述柔性抱箍10,从而使得本发明所述柔性固定装置100的通用性较强。
特别需要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艺人员来说,在本发明的教导下所作的针对本发明的等效变化,仍应包含在本发明申请专利范围所主张的范围中。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苏州工业园区新宏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苏州工业园区新宏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149745.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