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紫光激发的LED节能灯无效
申请号: | 201210148254.9 | 申请日: | 2012-05-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6151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12 |
发明(设计)人: | 吴为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为超 |
主分类号: | F21S2/00 | 分类号: | F21S2/00;F21V9/10;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247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紫光 激发 led 节能灯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LED节能荧光灯,特别是一种用紫光LED替代现有荧光灯中发光激发材料的制造工艺,属于照明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各种新材料、新工艺在照明领域不断地推广应用,使用荧光灯粉管、芯柱、灯丝、电子粉、汞为主要材料的节能荧光灯,已得到所有节能荧光灯厂家的认可并全面使用。这种灯管的结构是:在各种形状玻璃管(螺旋形、U形、H形、直管形、圆环形、D形及各类异形)的两端或多端融封了一个或多个灯芯,以此作为在真空状态下激发荧光粉形成可见光的先决条件。它的特点是:在玻璃管中充有容易放电的氩气和极少量的水银,在玻管内壁上涂敷有荧光物质,在管的两端灯芯上有用钨丝制作的二螺旋或三螺旋钨丝圈电极,在电极上涂敷有发射电子的物质,在真空通电状态下,点灯(启动)时,电流流过电极并加热,从灯丝向着内发射出热电子,并开始放电。放电产生的流动电子跟管内的水银原子碰撞,发生紫外线(253.7 )。这种紫外线照射荧光物质,变成可见光。随着荧光物质的种类不同,可发出多种多样的光色。因而最大程度地满足了人们的照明需要。但是,这种荧光灯会因环境温度变化引起亮度的变化。这是由于玻璃管内水银的蒸气压随环境温度的变化而变化的缘故:1. 若水银蒸气压变化,则紫外线的产生效率发生变化,光通量亦随之变化。 2. 封入气体的压力和水银蒸气的压力比变化,因而启动特性也发生变化。还有光速减退特性 :1.荧光灯在点灯过程中,同时因为黑化及荧光物质劣化等而使光通量逐渐减少。2.灯的耗损率功率几乎没有变化。3.各种类的灯有所差别,管壁负载(每单位面积的功率)越大的灯,光通量减退越大。4.另外,各种荧光体的劣化程度不同,由3~4种荧光体混合发光的三基色荧光灯,在亮度降低的同时,其光色也有若干变化。但演色性几乎不变。尽管所有节能荧光灯厂家的生产工艺相差不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汞、氩气、电子粉的量控制得很好还是十分困难的,这就造成了各生产厂家的质量参差不齐,在生产操作及用户使用过程中的灯管的损坏及灯的寿命问题形成的汞的流失因而造成环境污染。那么有没有其它的制灯工艺可以取代现有的生产工艺,从而可以淘汰容易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制灯工艺。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紫光激发的LED节能灯,它用紫光LED激发荧光粉发光,从而替代了传统的电子粉激发汞,汞发出紫光激发荧光粉发光的高污染寿命相对比较低的荧光灯制造工艺。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它由紫光LED、内壁涂敷有荧光粉的玻管、芯柱构成,所述紫光LED置于灯管内两端所述芯柱上。所述紫光LED所发出紫光波长为253.7。其制作工艺为:1、取波长为253.7的紫光LED,2、将上述紫光LED连接在芯柱上,3、将上述设有紫光LED的芯柱置于内壁涂敷有荧光粉的玻管,4将步骤3所得部件封装。
本发明具有光源效率高,寿命长,经济性好,演色性优良,光色丰富,适用范围广,发光面积大,阴影少,环保等优点。
附图说明
附图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在附图中:1、通电导丝,2、超导热导丝,3、排气孔,4、导热脚,5、紫光LED,6、玻璃管,7、荧光粉。
具体实施方式
如附图所示,选用紫光LED5作为本发明中照射玻璃内壁上的荧光物质变成可见光的原材料。将紫光LED 5做成指定波长(一般为253.7)单颗或多颗需做成棒式,焊接在指定的灯芯柱上的通电导丝1上。LED散热垫通过导热脚4、超导热导丝2散热。排气孔3为紫光LED 5在灯管处于真空状态下工作的排气装置,荧光粉7涂覆在玻璃管6内壁上,紫光LED 5通电发出的紫外光照射在荧光粉7上激发出可见光。本发明中灯芯为玻璃材料便于和灯管融封。本发明融合了LED和荧光灯的照明优点,实现了高光效、寿命长、显色性好、色彩柔和、无污染目的。例:制作功率为7W的荧光灯,取内壁涂有荧光粉的玻管、将装有二只1W的紫光LED的灯芯融封在玻管的两端上,接通电源后紫光LED发出紫光,利用紫光激发玻管内壁的荧光粉发光。通常紫光LED发出的波长为253.7对光粉激发效果最佳。通过上述组合和组合方式,可制作出取代汞激发的荧光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吴为超,未经吴为超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148254.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