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温致变色夹层玻璃及其制造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137990.4 | 申请日: | 2012-05-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7471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19 |
发明(设计)人: | 董清世;张麒 | 申请(专利权)人: | 信义超薄玻璃(东莞)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3C27/12 | 分类号: | C03C27/12 |
代理公司: | 深圳汇智容达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38 | 代理人: | 潘中毅 |
地址: | 523935 广东省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变色 夹层玻璃 及其 制造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关于玻璃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温致变色夹层玻璃及其制造方法。
背景技术
夹胶玻璃是用胶片将两片或多片玻璃在一定温度和压力下粘贴而成,也称为夹层玻璃或胶合玻璃。胶片通常是PVB(Polyvinyl butyral,聚乙烯醇缩丁醛)等胶片。当玻璃遭受猛烈撞击和爆炸时,坚韧的PVB胶片将吸收大部分撞击能量和冲击波压力并阻止冲撞物穿透,因而具有防盗、防弹、防爆功能;即使夹胶玻璃破损,玻璃碎片将被牢固地粘附在PVB胶片上,不会脱落伤人,因此特别适用于汽车前挡风玻璃和高层建筑玻璃;夹胶玻璃中的PVB胶片还能吸收99%以上的紫外线,避免室内人体和家具衣物等受到紫外线伤害;另外,夹胶玻璃中的PVB胶片具有对声波的阻尼功能,隔音效果十分明显能有效地抑制噪音传播,特别适用于位于机场、车站、闹市及道路两侧的建筑物。但是,夹胶玻璃对阳光中的红外线仍保持高透过率,致使节能效果较差。
玻璃颜色随环境温度的变化而改变,温度高于临界点时玻璃颜色变深,温度低于临界点时又恢复到原来的透明状态,这种颜色随环境温度循环变化的玻璃称为热致变色玻璃,或者称为“温致变色玻璃”或“随环境温度自动调光玻璃”。热致变色玻璃的节能原理是:温度高于临界点时,玻璃中的功能物质发生结构或相改变,玻璃颜色变深且自动降低可见光和红外线的玻璃窗透过率,阻挡夏季高温时户外热浪进入室内,减少空调、风扇等制冷电器的使用;温度低于临界点时,玻璃中的功能物质恢复原本结构或晶体相,玻璃颜色恢复为透明,提高可见光和红外线的玻璃窗透过率,使寒冬低温时户外热量进入室内,减少照明和取暖等电器的使用。热致变色玻璃的着色-褪色反应随户外环境温度改变而反复循环,自动调节玻璃窗遮阳系数,平衡温度使室内冬暖夏凉,可降低建筑物的高能耗。温致变色玻璃的另一功能是装饰性,玻璃颜色和透光度随环境温度自动变化。用热致变色玻璃装饰建筑物门窗、幕墙等,既使室内光线柔和舒适,又使建筑物色彩多变,起到引人瞩目的效果。
现有一种温致变色玻璃是在两层玻璃基板之间包括一内含物的结构,并没有涉及具体的热致变色物质;有些温致变色玻璃是在玻璃表面沉积热致变色层,属于一种镀膜玻璃。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提供一种工艺简单、投入低回报高、绿色环保的温致变色夹层玻璃及其制造方法。
一种温致变色夹层玻璃,其包括两片玻璃以及夹设于两片玻璃之间的温致变色胶片,所述温致变色胶片包括聚乙烯醇缩丁醛基膜以及分散于所述聚乙烯醇缩丁醛基膜中的氧化钨掺杂二氧化钒粉。
以及,一种温致变色夹层玻璃的制造方法,其包括下列步骤:
按照钨元素和钒元素的摩尔数比例为1~10:100取氧化钨粉和五氧化二钒粉,制备氧化钨掺杂二氧化钒粉;
在聚乙烯醇缩丁醛原料中添加0.01%~2wt%的氧化钨掺杂二氧化钒粉,制备温致变色胶片;
将所述制备的温致变色胶片夹于两片玻璃片之间,将两片玻璃压合在一起,形成热致变色夹胶玻璃。
上述温致变色夹层玻璃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基膜中掺杂氧化钨掺杂二氧化钒粉,形成温致变色胶片,不改变现有夹层玻璃的基本结构,投入较低,却具有高效的变色效果,由于采用的是金属氧化物,无毒绿色环保,不易燃,安全性高,符合当前节能减排的需求。另外,上述温致变色夹层玻璃制造时,基本上不会改变原有制备工艺,制备工艺简单,成本低。
附图说明
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附图中,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的温致变色夹层玻璃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请参阅图1,示出本发明实施例的温致变色夹层玻璃10,其包括两片玻璃11以及夹设于两片玻璃11之间的温致变色胶片12,温致变色胶片12包括聚乙烯醇缩丁醛基膜以及分散于所述聚乙烯醇缩丁醛基膜中的氧化钨掺杂二氧化钒粉。
两片玻璃11可以采用常用的玻璃材质,例如都是普通浮法玻璃,本实施例采用超白浮法玻璃,厚度可以为1.6mm~3.0mm。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信义超薄玻璃(东莞)有限公司,未经信义超薄玻璃(东莞)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137990.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