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摄像机实时视频的直播式分享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1210113139.8 | 申请日: | 2012-04-1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8559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19 |
| 发明(设计)人: | 陈川;鲍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天和荣视频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21/436 | 分类号: | H04N21/436;H04N21/633;H04N21/643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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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摄像机 实时 视频 直播 分享 方法 | ||
1.一种摄像机实时视频的直播式分享方法,所述摄像机为视频源,其特征在于:视频源与互联网中的管理服务器运用专用网络协议或通用网络协议进行通讯,向服务器报告视频源的状态,接收服务器的指令;在视频源接收到服务器发出的向分享用户的用户端发送视频的指令后即发送实时视频,向分享用户的用户端发送视频数据的协议可以是特定的私有协议或公开的通用协议;所述视频源与用户端之间为点对点分享。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摄像机实时视频的直播式分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源和用户端之间的防火墙无法穿越时采用服务器转发使分享用户收到视频。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摄像机实时视频的直播式分享方法,其特征在于:当多个分享用户同时观看同一个视频源时,各个客户端设备之间可进行数据交换。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摄像机实时视频的直播式分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客户端软件是安装在用户的互联网设备中的软件或者是运行在用户设备中互联网浏览器中的代码,客户端软件接收到用户的指令后,将指令发送到服务器上,服务器对指令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根据通过验证的指令进行视频源分享、撤销分享或拒绝分享,要求视频源向分享用户发送视频数据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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