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探测装置以及程序有效
申请号: | 201210109117.4 | 申请日: | 2012-04-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3606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17 |
发明(设计)人: | 岩本诚;御园生哲史;大西由利子 | 申请(专利权)人: | 古野电气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1S7/292 | 分类号: | G01S7/292;G01S7/487;G01S7/536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陈萍;高迪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探测 装置 以及 程序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收发超声波或电磁波的装置中的检测回波或干涉的探测装置。
背景技术
以往,在雷达装置或鱼群探测机等收发超声波或电磁波的装置中,为了除去与其他装置的干涉而进行各种处理。例如,在专利文献1中记载了如下作法,即在鱼群探测机中,基于本次测定的接收信号的振幅与上次测定的接收信号的振幅之比是否不足规定值来检测干涉。
少有的是,干涉信号以相同电平、在相同深度连续多次地被检测出。因此,在专利文献1的作法中,若振幅之比为规定值以上(即,若接收信号的强度变化大)则判断为本次接收信号是因干涉而生的信号,而采用上次接收信号进行画面显示。
但是,专利文献1的作法是只要强度变化大就判断全都为干涉的作法,因而即便干涉之外的相当于通常回波(鱼群等物标)的接收信号也有可能被判断为干涉。另一方面,与专利文献1的作法相比,在干涉的检测敏感度低的作法中,即便原本是干涉的接收信号也有可能被判断为非干涉。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03-322678号公报
发明内容
因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不过度地进行干涉除去,并且与以往相比能够高精度地进行干涉的检测的探测装置。
本发明的探测装置具有输出与发送信号的回波的强度相对应的接收信号的收发单元以及根据所述接收信号检测干涉信号的干涉检测单元。干涉检测单元根据判断为干涉信号的接收信号的个数,执行从第一干涉检测处理切换至干涉的检测敏感度高于所述第一干涉检测处理的第二干涉检测处理、或者从第二干涉检测处理切换至第一干涉检测处理的切换动作。
如此,在本发明的探测装置中,根据干涉信号的检测个数切换检测灵敏度高的干涉检测处理与检测灵敏度地的干涉检测处理。在干涉少的状态中不过度地进行强的干涉检测,因而不会将干涉之外的相当于普通的回波的接收信号误判定为干涉,并且,在干涉多的状态中进行某种程度强的干涉检测,因而也很少将为干涉的接收信号误判定为非干涉。
另外,对于检测灵敏度的切换,可为将干涉检测的方式本身切换至不同的方式的形态,还可为相同的干涉检测的方式而变更检测处理的反复次数。
切换至不同的方式的情况下,检测敏感度低的第一干涉检测的方式是,例如,以(1)相对于上次测定的接收信号的强度变化是规定的阈值以上的情况为条件,将该接收信号判定为干涉信号的方式。也就是说,将相同深度的强度变化大于规定的阈值th的部分视为干涉。为如下处理,该处理为输入干涉信号的情况下,很少在相同深度连续地检测出相同的强度,因而判断强度变化缓和的部分是来自干涉之外的物标等的回波。该情况下,只要适当地设定阈值th,将干涉之外的部分误判定为干涉的可能性会变得极低。
另一方面,检测灵敏度高的第二干涉检测的方式以(2)在多次测定中,具有高于过去的测定的强度的强度、(3)并且具有规定的阈值以上的强度为条件,并且附加(4)相对于过去的回波中的具有最低强度的接收信号的强度变化大于规定的阈值th的情况这一条件,与第一干涉检测的方式相比提高了干涉检测的灵敏度。
另外,也可将只以所述(2)、(3)为条件的方式作为第二干涉检测的方式,而将追加所述(4)的条件的方式作为第一干涉检测的方式来进行切换动作。
也就是说,判定为干涉信号的接收信号的个数非常少的情况下,以所述(1)为条件来进行干涉检测处理,判定为干涉信号的接收信号的个数非常多的情况下,以所述(2)以及(3)为条件来进行干涉检测处理,为这些的中间的个数的情况下,以所述(2)、(3)以及(4)为条件来进行干涉检测处理。
另外,作为是否切换的判断的对象的接收信号也可视为一次测定内(1生脉冲内)的干涉信号的个数为规定的阈值以上的情况,或者多次测定的干涉信号的个数为规定的阈值以上的情况。
根据多次测定的接收信号判断的情况下,可为干涉检测单元在相同深度连续地判断为干涉的接收信号的个数为规定的阈值以上时进行切换这一形态、或也可为干涉检测单元对判断为干涉信号的接收信号的个数在多次测定中进行平均化,并在进行该平均化所得到的接收信号的个数为规定的阈值以上时进行切换这一形态。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古野电气株式会社,未经古野电气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109117.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