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超静音消音器无效
申请号: | 201210108079.0 | 申请日: | 2012-04-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3542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8-15 |
发明(设计)人: | 高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市鄞州吉士汽配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1N1/10 | 分类号: | F01N1/1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5137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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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静音 消音器 | ||
1.一种超静音消音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漏斗状的第一消音部和第二消音部,所述第一消音部和第二消音部顶部朝向方向相反且二者顶部相互抵顶,所述第一消音部和第二消音部中轴线重合,所述第一消音部和第二消音部内部中空且在第一消音部和第二消音部的圆锥面上排布有多个小孔。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静音消音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小孔为圆形小孔或多边形小孔。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超静音消音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每一小孔的面积为第一消音部或第二消音部圆锥面面积的1/300至1/150。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超静音消音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消音部和第二消音部的圆锥底面半径以及圆锥高度相同。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超静音消音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消音部较所述第二消音部更靠近进气方向,所述第一消音部圆锥底面半径小于所述第二消音部圆锥底面半径。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超静音消音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超静音消音器还包括包覆于所述第一消音部和第二消音部外表面的消音材料。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超静音消音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音材料为玻璃棉、矿渣棉、多孔纤维或聚酯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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