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防止瓶和盖被再次利用的瓶盖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99285.X | 申请日: | 2012-04-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5937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0-23 |
发明(设计)人: | 刘国琳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国琳 |
主分类号: | B65D55/02 | 分类号: | B65D55/02;B65D51/18 |
代理公司: | 上海东方易知识产权事务所 31121 | 代理人: | 沈原 |
地址: | 315400 浙江省宁波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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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防止 再次 利用 瓶盖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瓶盖,特别是一种可以防止瓶和盖被不法人员再次利用的瓶盖。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瓶装产品的仿造已成公害,尤其是高档酒类产品。许多生产厂家通过采用一些技术手段试图增加造假者的成本以阻止造假行为的发生。比如,在密封瓶口以后,于瓶颈上套一个金属圈,开启时,必须要将金属圈破坏才能取走瓶盖,仿造者若要利用原有的包装造假,就需要重新制作一个金属圈。这种以金属圈是否完好作为开启标志的产品虽然也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提高造假成本的目的,但防伪效果还远远不够。业内人士深知,对于瓶装产品来说,价值最高,制造难度最大的是瓶子而非金属圈。这种产品只要求将一个难度不大,价值不高的金属圈毁坏是难以有效阻止造假行为的。市场上另有一种毁瓶式的产品,其开启时必须要将瓶子的某一部位损毁,瓶盖方能得以开启。从防伪角度看,这种做法是成功的。但又随之产生安全问题,被破坏部位的锐口伤人事件时有发生。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上述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种既能使造假者无法回收利用原有的瓶子及瓶盖,又能保障使用者安全的瓶盖。
本发明采用了下列技术方案解决了其技术问题:一种防止瓶和盖被再次利用的瓶盖,包括套设在瓶颈上的外盖,所述的外盖下端沿径向向外延伸一对锁裙边,一金属圆环固定套设在所述的外盖对锁裙边之外,并将该外盖对锁裙边以及在瓶颈上相对于外盖对锁裙边下方的瓶颈对锁凸边共同包覆其中。
所述的金属圆环为两个半圆环,该两个半圆环的环端部咬合连接,每个半圆环的两环端内侧分别置有外伸倒扣和内置倒扣,或者一个半圆环的两环端内侧置有外伸倒扣,另一个半圆环的两环端内侧置有内置倒扣。
所述的构成金属圆环的两个半圆环上的外伸倒扣和内置倒扣能够互为反向咬合。
本发明在外盖装配于瓶颈后,下部凸出的对锁裙边位于瓶颈对锁凸边上方,然后用金属圆环将二者包覆在其环形腔体内,外盖对锁裙边的顶面和瓶颈对锁凸边底面对于扣合的金属圆环上下方向的运动构成限制,使其无法上下移动。金属圆环即与瓶颈、外盖连成一体无法分开。由于金属的耐高温及坚固性使得通常的火烤、撬等手法很难将金属圆环从瓶颈上取走,又由于外盖的对锁裙边被锁在了金属圆环内侧无法取出,即使是将外盖从金属圆环上方截断取出,但其裙边还是被留置于金属圆环内,仿造者无法通过再造一个同样的瓶盖将其对锁裙边安装进入金属圆环内侧。因此,瓶子一旦完成封口,就无法再次使用。
本发明无需毁坏瓶体即可安全实现防止瓶子和盖被回收二次利用的目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中外盖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中瓶颈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中构成金属圆环的两个半圆环扣合后剖面俯视图;
图5为图4中D部放大图;
图6为本发明中构成金属圆环的两个半圆环分离时剖面俯视图;
图7为图6中C部放大图;
图8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9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中瓶颈的结构示意图;
图10为本发明第三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11为图10中A-A向剖视图。
图中各序号分别表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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