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拉伸的显示元件有效
申请号: | 201210083185.8 | 申请日: | 2012-03-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3056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19 |
发明(设计)人: | 杨明桓;陈文隽;蔡镇竹 | 申请(专利权)人: | 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G02F1/167 | 分类号: | G02F1/167;G02F1/1334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祁建国;尚群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拉伸 显示 元件 | ||
1.一种可拉伸的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可拉伸基板;以及
一微胶囊显示层,位于上述可拉伸基板上,上述微胶囊显示层包括增塑剂以及微胶囊显示材料。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拉伸的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上述增塑剂包括多聚醇、多聚醇的衍生物、多元醇或其组合。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拉伸的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上述多聚醇包括山梨醇、木糖醇、果糖、直链淀粉、麦芽糖醇、甘露醣醇或赤鲜醇或其组合。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拉伸的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上述多元醇包括乙二醇、丙二醇、丙三醇、丁二醇、丁三醇、聚乙二醇或其结构异构物组合。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拉伸的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上述微胶囊显示层还包括凝胶材料。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拉伸的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上述增塑剂于微胶囊显示层中的含量为10重量%至60重量%,以上述微胶囊显示层中的上述微胶囊显示材料以及上述凝胶材料的重量和为100%来计算。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拉伸的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上述凝胶材料包括聚乙烯醇、动物胶、植物胶、微生物胶或其组合。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拉伸的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上述微胞显示材料包括胆固醇液晶或电泳微粒子。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拉伸的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一第一电极,位于上述可拉伸基板与上述微胶囊显示层之间;以及
一第二电极,位于上述微胶囊显示层上。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可拉伸的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上述第一电极与上述第二电极各自为软性透明电极。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可拉伸的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上述软性透明电极包括透明导电高分子、导电纳米线管、可拉伸透明金属网或透明导电材料或其组合。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拉伸的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上述微胶囊显示层的驱动方式包括光驱动、电驱动或热写入/复写。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拉伸的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上述可拉伸基板包括热塑型高分子基板或弹性高分子基板。
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拉伸的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吸收层,位于上述微胶囊显示层上。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可拉伸的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上述吸收层包括单色或多色的颜料或染料。
16.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可拉伸的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吸收层,位于上述微胶囊显示层上。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可拉伸的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上述吸收层包括单色或多色的颜料或染料。
18.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可拉伸的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上述吸收层位于上述微胶囊显示层与上述第二电极之间,或上述第二电极位于上述微胶囊显示层与上述吸收层之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未经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083185.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汽车安全带的辅助装置
- 下一篇:一种健身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