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面光源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1210071621.X | 申请日: | 2012-03-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0572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03 |
| 发明(设计)人: | 山口昌男;名木山滋 | 申请(专利权)人: | 恩普乐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1S2/00 | 分类号: | F21S2/00;F21V5/08;F21V1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张敬强;李家浩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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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光源 装置 | ||
1.一种面光源装置,其特征在于,
光的出射方向互相平行的多个点状光源以如下方式配置:在同一平面上二维地设有间隔地配置,并且在以预定的四个上述光源的发光中心点为顶点的四边形的四边上及由上述四边包围的区域中都不包含上述四个光源以外的光源的发光中心点,
在相对于上述多个光源的上述出射方向侧的位置上以与上述平面平行的方式配置光扩散部件,该光扩散部件具有面对各光源的第一面及与其相反一侧的第二面,并使从各光源射出的各光源的光从上述第一面入射之后以从上述第二面扩散的状态射出,
在上述光扩散部件的上述第二面上排列配置并形成预定的角锥状的凸部,
位于上述第二面上的上述凸部的假想底面由多条直线状的底边构成,这些所有的上述底边相对于上述四边形的四边及对角线具有扭转的位置关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面光源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多个光源以作为上述四边形能够假定为正方形的方式配置成正方格子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面光源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多个光源以作为上述四边形能够假定为平行四边形的方式交错配置。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面光源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角锥是四角锥,并且上述角锥的所有上述底边在投影到上述平面上的状态下,相对于上述正方形的四边中的预定边及上述正方形的两条对角线中的任意一条对角线成为22.5°。
5.一种面光源装置,其特征在于,
光的出射方向互相平行的多个点状光源以如下方式配置:在同一平面上二维地设有间隔地配置,并且在以预定的四个上述光源的发光中心点为顶点的四边形的四边上及由上述四边包围的区域中都不包含上述四个光源以外的光源的发光中心点,
在相对于上述多个光源的上述出射方向侧的位置上以与上述平面平行的方式配置光扩散部件,该光扩散部件具有面对各光源的第一面及与其相反一侧的第二面,并使从各光源射出的各光源的光从上述第一面入射之后以从上述第二面扩散的状态射出,
在上述光扩散部件的上述第二面上排列配置并形成预定的角锥状的凹部,
上述凹部的开口边缘由多条直线状的开口边构成,这些所有的上述开口边相对于上述四边形的四边及对角线具有扭转的位置关系。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面光源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多个光源以作为上述四边形能够假定为正方形的方式配置成正方格子状。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面光源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多个光源以作为上述四边形能够假定为平行四边形的方式交错配置。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面光源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角锥为四角锥,并且上述角锥的所有上述开口边在投影到上述平面上的状态下,相对于上述正方形的四边中的预定边及上述正方形的两条对角线中的任何一个对角线成为22.5°。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何一项所述的面光源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角锥为四角锥,并且上述角锥的相对的两个锥面所成的角为90°。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何一项所述的面光源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相对于上述多个光源的各光源的上述出射方向侧的附近的位置上,配置有与上述光源数量相同的、分别控制各光源的光的配光特性的光束控制部件,
这些各个光束控制部件将各光源的光的配光特性控制为在相对于光轴具有预定角度的方向上出现光强度的最大值的配光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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