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声音识别技术的车辆防盗和人身安全保护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68473.6 | 申请日: | 2012-03-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8257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8 |
发明(设计)人: | 王小勇;林华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州海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25/00 | 分类号: | B60R25/00;G10L15/26 |
代理公司: | 福州元创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5100 | 代理人: | 蔡学俊 |
地址: | 350003 福建省福州市***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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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声音 识别 技术 车辆 防盗 人身安全 保护 系统 | ||
1.一种基于声音识别技术的车辆防盗和人身安全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拾音器、音频处理模块、为系统供电的降噪电源、按键模块、存储模块以及中央处理器;所述的拾音器获取取驾驶人员的声音命令,经过所述的音频处理模块后,发送给所述中央处理器,通过声纹比对来判别驾驶人员是否合法,然后再判别声音命令的内容,进而所述中央处理器根据判断结果对车载电子系统进行控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声音识别技术的车辆防盗和人身安全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处理器对车载电子系统的控制采用CAN总线的通信方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声音识别技术的车辆防盗和人身安全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央处理器还连接有GPS模块,拾音器获取驾驶员要去的目的地命令,然后调用所述GPS模块,给出一个行车最佳路线。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声音识别技术的车辆防盗和人身安全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央处理器还连接有无线通信模块,当判断结果是非法入侵,则启动GPS模块和无线通信模块,将车辆位置及报警信号通过无线通信模块发送至预先存储的电话号码。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声音识别技术的车辆防盗和人身安全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若检测到的所述声音命令的声纹不在存储模块数据中,系统则提示进入下一阶段的辅助输入识别;该辅助输入识别功能仅在汽车没有行车的状况下有效,验证通过后则不用再次输入密码直到下次汽车停车为止,再次行驶必须再次输入密码或是声纹合法的驾驶人员;若未被识别为合法的驾驶人员并且超过三次密码输入有误,则认为此人为非法入侵,系统就彻底锁死汽车点火启动系统,同时控制车载电子控制系统将车门、车窗锁死,将该非法入侵人员反锁在车内;另外,启动GPS单元模块和无线通信模块,向预存入的电话号码发出短信,提示车子被盗,车主和警察能根据GPS定位系统准确的将车子目前位置找到,及时的抓住盗车者。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声音识别技术的车辆防盗和人身安全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在初步使用时还包括夹持指令的注册,即驾驶人员在被夹持后,说出挟持指令,系统识别后,不对汽车的任何电子线路进行控制,继续保持正常形式,保证车主安全,系统的后台则启动无线通信模块和GPS定位模块,将挟持信息及车子位置发给预存入的电话号码。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声音识别技术的车辆防盗和人身安全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系统能通过所述无线通信模块接收车主发送的短信,该系统根据短信指令执行动作并反馈车子的位置信息给车主。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声音识别技术的车辆防盗和人身安全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声音命令包括两类,一类是只有驾驶员才能控制的命令,包括车门的开关、车的启动以及转向灯的控制,另一类是车上人员都可以控制的命令,包括车载播放器音量的大小、电影的播放以及车载灯的开关。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声音识别技术的车辆防盗和人身安全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系统在初步使用时,要先进行声音命令的注册,该注册首先要对该系统取名字,然后系统在判断是否是所述声音命令时,要先判断该命令前是否有注册的该名字,然后才识别名字后所跟的指令。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基于声音识别技术的车辆防盗和人身安全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处理器还连接有语音提示模块,通过该模块向驾驶人员反馈一些操作的结果以及提示驾驶人员做一些驾驶人员验证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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